马某某,年龄:35岁左右,,1989年9月——十月,租住两间东厢房;外地人,其他情况不详。
赵明月,年龄:35岁左右;1989年8月——11月,租住西厢房;现在住址:水佐岗三明街197号;工作单位:南京物资学校(驾驶员)。
汪钟奎,年龄:50岁左右;1989年11月——1990年3月,租住东边南厢房;现在住址,不详,工作单位:白下区烟酒公司(站柜台)。
陈红梅,40岁左右;1990年4月——6月,租住东边北厢房;现在住址:不详,工作单位白下区物资公司仓库(管理员)。
高老太,年龄:七十岁左右;1990年7月——9月,租住东边两间厢房(二儿子结婚,老太把自己住的房子腾出来给儿子结婚)。
欧阳平从口袋里面掏出笔,将五个人的名字划掉了,这五个人分别是张广南、公彩菊、汪钟馗、陈红梅和高老太。
在车华庭提供的房客资料上,只剩下姓马的和赵月明两个人。
大家都知道,姓马的已经被排除了,理由是姓马的在157号住过两次,第一次住在东边两间厢房里面,第二次住在两间西厢房里面——根据时间推断,姓马的第二次进驻157号是在死者遇害之后。
现在,摆在大家眼前的就只有这个赵月明了,大家都知道,赵月明,同志们已经接触过了,单从询问的内容来看,赵月明也没有什么问题,前提是赵月明说的都是实话,现在,同志们不得不重新审视赵月明的陈述了。
赵月明住在无常巷的时候,157号就只有他一个人,他住进来之后,半个月左右,姓马的才搬进来,这是其一。调查应该围绕这一段时间展开。
其二,赵月明是一个驾驶员,他回157号都是在晚上(这是赵月明自己说的),晚上,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无常巷走动的人比较少,这时候搬运石灰,不太容易被街坊邻居发现,严建华说的对,从那道墙石灰层的厚度来看,所用的石灰量不在少数,汽车正好解决了这个问题。现在,要查清楚的是,赵月明开的是小汽车,还是大汽车——从赵月明的陈述看(为领导开车)应该是小车,但要进一步核实。
第三,赵月明三十几岁还没有结婚,除了他自己陈述的原因之外,还有没有其它原因呢?
左向东觉得姓马的有些可疑,至于什么地方可疑,他说不好:支撑这种想法的有三点:
第一,姓马的租住157号的时间和死者遇害的时间很接近。
第二,姓马的租住两间东厢房,其中一间厢房就是案发现场。
第三,大家在调查的过程中,这个姓马的多次出现,大家想绕开他都不可能。
第四,大家之所以把姓马的排除在外,根据是姓马的曾经两次进驻157号。如果逆向思维的话,这个姓马的应该被列为调查的重点——至少是调查对象,因为,越是不可能的就越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