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戴了一个假发和眼镜,在嘴唇和下巴上粘了一些胡子,虽然我的相貌和王洪宝长得一模一样,但我和他的皮肤有很大差别,我在监狱里面服刑——天天在太阳下暴晒,所以我的皮肤很黑。【全文字阅读】只要我不想让他看出来,他是不会看出破绽来的。再说,刘老爹只要一喝上酒,就把什么都抛到脑壳后面去了。我把他请到一家小饭店。”
“你总要有一个合适的身份才能和老人接近吧!”
突然走进老人的生活。会比较唐突。
“你们不愧是干这个的,连这个都知道。刘老爹是一个老书迷,他天天下午到街口的茶馆听高瞎子说书,我就是在那里和刘老爹搭上的,我一连去了几天,帮他留好位子,叫好茶等刘老爹的到来。几天下来,我们就混熟了。刘老爹是一个非常健谈的人,他的话匣子一打开就会没完没了,最重要的是,他嘴边没有把门的,如果再喝一点酒,你需要什么,只要他的肚子里面有货,就一定会倒出来。所以,要想了解王家和王洪宝的情况,必须找这个人。”
这一切,刘老爹的老伴刘李氏浑然不知。难怪刘李氏做什么事情都避开老伴,敢情刘老爹是一个人口没遮拦、舌头上跑马的人。
“你是什么时候到山城去的呢?”
“王洪宝把家具生意做到山城以后不久,我也尾随而至。王洪宝在长江一路开了一个家具店,我就在长江一路的另一头接手了一家经营不善的饭店。”
“你和王洪宝同在一条街上做生意,难道就不怕碰面吗?”
“我并不出面,我有个狱友,他以前开过饭店,饭店的大小事务全有他出面打理。”
“王洪宝在你们饭店吃过饭吗?”
“没有,王洪宝性格孤僻怪异,他不善交际,更不善于抛头露面。他做的是紫檀家具生意,在整个山城,经营紫檀家具的就只有他一家。他有固定的货源,广州、成都、浙江,全国有好几家,他们加工的紫檀家具,大部分都被王家垄断,这种手艺在有些地方已经失传了,做的人不多,但需要的人却很多——而且越来越多,所以,王洪宝不愁东西卖不出去。”
“你在王洪宝的眼皮子底下开饭店,目的何在?”
“我要想取代王洪宝,就必须在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上和他完全一样,相貌上一模一样是不够的,我要走进王家,面对王洪宝的老婆,还有其他人,就必须做一些功课。王洪宝每天都要从我饭店门前经过好几趟。他走路的姿势、习惯性动作,抽什么牌子的香烟,喜欢穿什么颜色和款式的衣服,包括鞋子,总之,有很多事情,我都要弄清楚。”
“他身上的标记——特别是他右大腿上的疤痕,你是怎么知道的呢?”
“他经常到逸仙堂去泡澡——一个星期要去三四次,想知道他身上的标记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
“你手背上的胎记和大腿上的疤痕是怎么来的?”
终于问到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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