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用丝线绣着花草的香囊。
林雨一愣,然后笑了起来,抬手用食指刮了刮太财的小鼻子,道:“你还给大姑送什么礼物啊,这也是你家啊!我搬家你也搬家,你不用送我东西的啊!”
“是吗?”太财迷糊道。“我以为现在我不跟大姑住在一起,就也要送大姑礼物的,我还挑了好久——”
“那就谢谢我们太财啦!这还是太财第一次送大姑礼物呢!快给我看看是什么?”一来林雨不想浪费孩子的一番心意,二来她也确实好奇太财买了什么。所以在太财刚表现出沮丧的神色,便立即开口。
太财听林雨这么说,又立刻高兴起来,生怕林雨反悔一般,赶快把香囊递给了林雨。
林雨打开香囊,竟然是一盒胭脂。这胭脂都是彩云轩制作的。就是在京里也是大家争相追逐的品牌。不过林雨自打穿越过来,还没买过胭脂来收拾自己,毕竟天天都是围着锅台转,就算再好的胭脂,也都用不上。不过她晚上倒是时常用淘米水洗脸,或者用黄瓜、土豆之类的敷脸,再加上年岁也不大,所以不用涂脂抹米分看起来也是不错的。倒是陪着含玉去买了一次胭脂,就是这彩云轩的,最便宜的也要十几两银子一盒。不过林雨怎么也没想到,太财这个小屁孩竟然能给自己买这东西。
“这、你怎么会给我买这个?”
“青田雅居里的姑姑们都涂胭脂,我听她们说,这个牌子的胭脂最好。其实我看她们就算涂了胭脂也没我大姑好看!”太财扬起小脸,得意道。
“小鬼头!就你会说好听的!”林雨佯装敲了一下太财的脑袋。“这一盒胭脂可不便宜,你是不把你的月例钱都买这个了?”
“嗯!不过还有剩!”太财是景皓的徒弟,算是半个主子了,月钱本来就比别人高一些,再加上年节、夫人生辰等的赏赐,虽然去青田雅居的时间不长,但是他也攒下不小的一笔了。不过林雨没想到,他的月钱没交给大全,竟然都自己存着,然后还给自己买了这么丰厚的一个礼物。
林雨打开陶瓷的盖子,立刻一股淡雅的桃花香便飘了出来。而那胭脂的红色也十分正,感觉只要挑出一点点,就够支撑肌肤的好颜色了。
“谢谢太财!大姑很喜欢!”
得到了林雨的肯定,太财就更高兴了,不过他今晚已经答应了要和太福一起睡,和林雨又坐了一会儿,这才离开去了二进。
林雨看着这盒胭脂,笑着摇了摇头。然后才准备从信封里拿出景皓的信,看了起来。
原来,景皓给林雨是这个吊坠,是他离开不久的时候遇见了狼群,他杀掉头狼而取下的狼牙。他把一对狼牙都做成了坠子,两人一人一个项链、一个手链。狼牙在他们的民族是吉祥的意思,可保佑平安、幸福。而且狼一生只有一个伴侣,对爱情忠贞不二。一只狼有四颗獠牙,他取下来后,自己亲手做成了饰品,他也一定会如狼一样,对自己的伴侣矢志不渝。
没想到这小子写情书还一套一套的,这还是林雨长这么大第一次收情书。以前当老师的时候倒是没收过几封,不过现在看来,哪一个都不如景皓写的情真意切!想到这儿,又忍不住抱着信傻笑起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