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卑鄙小人,亏我对你这么信任,有我吃的就有你喝的。
可在这么关键的时刻,居然无情的背叛了我,你这个卑鄙无耻的小人,简直是人人得而诛之,令人发指。”
他简直快气疯了,谁能够料到一个自己最相信的狗腿,却是选择在这个时候背叛自己,让自己陷入更大的危险当中,根本就是落井下石。
沈朋军发誓,如果今天能够活着出去,一定要活剥这个卑鄙小人。
丁董完全没把这当一回事,冷笑道:“沈少,别人不知道你,可我丁董不了解你吗?你完全就是那种宁我负天下人,不愿天下人负我的那种无耻之辈。
说难听一点,就是薄情寡义,许多为你效过犬马之劳的人都被你一脚踢走,如果你不是沈家的人,早就被人打死了。”
沈朋军气得要命,怒骂道:“你这个吃里扒外的杂种,算是瞎了我的狗眼,老子今天就算是拼了老命,也要把你给干掉……”
啪!
他从身上掏出一把四五式手枪,朝着丁董准备就来一枪。
可就在这个时候,那沈朋军的脸色却忽然一变,就好像川剧变脸似的,从怒气冲冲的面容化为阴谋得逞的得意。
那黑洞洞的枪口,居然不是指着丁董,而是掉头转向林峰,他的司马昭之心,都已经是路人皆知了。
“愚蠢!”
林峰眼神一闪,后发先至,大手一扬,小金就嗖的一声冲出去,它的速度比子弹还快上数倍,所以在人的肉眼就只是看到一道闪电。
噗嗤!
母蛊虫小金瞬间就穿透了沈朋军的喉咙,鲜血飞溅出来,它还在空中转了几个圈,才回到林峰的身边。
“这、这……”沈朋军原本还在得意的眼神,瞬间就变得惊恐起来,这是源自于对死亡的恐惧。
啪的一下,手枪掉在地上,他的双手捂住自己的喉咙,想拼命的阻止血液的喷出,但是却没有任何的用处。
“呃。呃。”他想大声的说话,但是脖子已经漏气,却什么话都没办法说出来,他的眼神流露出对生的渴求。
死了么?就这样死了么?不甘心啊,真的不甘心啊,我沈朋军可是堂堂的沈家大少,居然就这样无声无息的死去,能甘心吗?
他的内心是无尽的后悔,要是不招惹这样变态的人物,或许今天他依然能够过着潇洒的纨绔生活。
但是,这一切已经太晚了!
噗通一声,沈朋军的身体彻底的倒在地上,他的身体已经慢慢的死去力气,眼睛逐渐的失去神采,再也没有任何的声息。
“真是愚蠢!”
林峰看着倒在地上的沈朋军,他知道沈朋军和丁董之所以忽然吵得那么厉害,互相大声的谩骂不已,就是故意营造出一种和自己亲信手下内讧的气氛,企图麻痹自己的神经,从而寻找到一击必杀的机会。
只要能杀死自己,他就能活命!
不得不说,这是个极好的方法,也足够聪明,可惜这小子遇上了他林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