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易斯帝都,一个破败老旧的酒店。/>
店的老板用一块白布,将锡质的酒杯擦得吱吱直响,借着店中昏暗的火光前前后后仔仔细细看上了好几遍,在确定已经擦干净了之后,才轻轻地将酒杯放下。
也不怪店老板如此重视,这样的锡质酒杯,在他的店中一共只有十一个,要是弄坏了或者弄丢了,店老板能心疼死。
抬眼,酒店中只剩下三两个人在喝酒,轻轻叹了口气,摇摇头。
这买卖越来越难干了!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在路易斯这样的帝国,奢华这个词汇早就深深地融入到了每一个路易斯人的骨子里,来喝酒的人,只要一看见自己酒馆的门脸和内部的装饰,肯定会走到旁边那家酒馆之中,即使那家店的店主能把一杯酒掺水变成三杯酒买,一般的路易斯人也不会回头看上一眼自己的酒店。
要不是自己店中的美酒里面从来不掺水,要不是自己这里拥有着十一只只有贵族家庭里面才能使用的锡质酒杯,要不是路易斯帝都里面还多多少少有几个只喝酒不看店的老酒鬼,自己这家店早就关张大吉了。
“老板……上酒……”
就在老板自怨自艾的时候,坐在最角落里面的那个疯子,又招呼他上酒了。
“来喽……”
老板习惯性的答应了一声,一看又是那个疯子,忍不住苦了自己的脸。
“嘿,疯子,今天怎么这么消停啊,怎么不见你说是什么荆棘花的故事了?”
还没有等老板端酒过去,旁边的一个酒客就开始打趣那个疯子。
这是疯子,是半个月之前出现在这个酒店的,自从他出现在这里的第一天,他就在这里连续喝了十五天的酒,开门准到,关门才走。
按照道理,酒店的老板之苦苦支撑自己买卖的时候,应该很喜欢这样的酒鬼,只要给钱,要多少给多少。
但是,事实是,老板感到很是头疼。
倒不是这个家伙欠钱不给,而是这个家伙每到喝多了的时候,就会以大放厥词的方式撒酒疯。
什么“路易斯帝国要亡国了”,什么“荆棘花已经来了”,什么“不知道多少人要死在荆棘花骑士团的手上”,诸如此类,名目繁多。
谁都不拿他说的话当回事,这帮酒鬼根本就不知道荆棘花是什么,怎么可能听得懂这个家伙到底在说什么。
不过,这并不影响除了老板之外的所有酒客开心,毕竟老板的酒里面再不掺水,光喝酒也显得单调,能够有这么一个家伙胡折腾一会,也是一个乐。
所以,这里的人,从来没有问过这个家伙的名字,这个家伙自己也没有说过,大家都叫他疯子,他也就喝了酒之后继续发疯。
老板端着酒壶走进疯子,赶紧捂住鼻子。
这是什么味啊!?
汗臭,酒臭,衣服的馊味,脚丫子的臭味,混合到一起,那才叫一个提神醒脑,无论谁闻到了,肯定是精神为之一振。
这个家伙恐怕这半个月的时间里面,除了喝酒,就没有干过别的,更不用说洗澡洗衣服了。
老板给疯子满满地倒上一杯酒,看了看他,又是摇了摇头。
老板是一个落魄的贵族,这也是为什么他的店里可以用锡质酒杯招呼客人的根本原因。
自身不善经营,祖上又没有留下什么祖产,可以说除了一个最低等的贵族头衔,老板什么都没有继承到,这让他在路易斯这个笑贫不笑娼的国度中,生活的很是艰难。
但是,这并不影响老板独特的眼光。
这个被叫做疯子的家伙,虽然现在狼狈得厉害,但是从他快要看不出颜色的衣着打扮和这套衣服的磨损程度上,可以看出来,这个家伙以前绝对是一个混得还不错的贵族,起码在一个月之前还是这样。
灰头土脸,又断去一臂,整天借酒浇愁,胡言乱语。
老板想象不出来,这个疯子到底经历了什么,能够让一个月之前还意气风发的贵族,落魄到现在的这个样子。
不过同时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相同的经历和出身,让老板对这个疯子很是照顾,虽然仅仅是力所能及聊胜于无,但是老板做的很是心安理得问心无愧。
看着满满的一杯酒,疯子抬起头,用他那醉眼乜斜的眼睛,透过前额乱糟糟的头发,仔细看了看老板,仅仅是一瞬,眼底中的感激,就被麻木和漠然所覆盖。
“啊……”
怪叫一声,吓了老板和店中寥寥无几的酒客一大跳。
“你们知道不知道,荆棘花已经来了,路易斯大祸临头!”
一声嘶吼,神色俱厉!
“他么……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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