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克斯人老成精,立马从他的目光中看出了什么,笑着解释道:“我想你误会了什么。”
“这也是我极力推荐你投《cell》的原因。”
陆时羡立马想起了当时的场景。
当时,在投递期刊上,他和诺克斯产生了不一样的观点。
以这篇论文的水平,投cns是肯定的,但也有三种选择。
他倾向于《nature》,在他的角度来看,这是很容易进行抉择的事情。
论文所属的前沿问题都是人家《nature》亲自提出来的。
既然提出了问题,那他们一定希望有人去解决这个问题。
那他们论文的被需求度就很高了。
所以投递到《nature》是非常具有理论操作性的做法。
但诺克斯对此提出了不一样的看法,当时他极力推荐投递到《cell》。
虽然有些不理解,但陆时羡也没多问。
诺克斯才是实验室的大boss,而且比他年长这么多,自然有他的道理。
现在看来似乎有他所不知道的门道在里面。
诺克斯很快揭晓了答案:“看来你对期刊的历史不太了解。”
“不然你凭什么以为创刊于20世纪的cell,能够能够迅速崛起,并跟上个世纪就已经成名的science与nature平起平坐?”
“你要懂得,cell主刊是生物科学专业期刊,而science与nature是全学科领域综合期刊,能够做到这一步,没人能够小觑它,或者说是背后的编辑部。”
听到这,只是稍一点拨,陆时羡已经明白。
不过,诺克斯的声音依旧在继续:“实际上,期刊的好坏取决于编辑。而近十年来,在他们的高要求下,cell的发文质量隐隐在s、n之上。”
“根据我个人的看法,性质不一样的期刊其实很难去做比较。但无可否认,现在它的if已经达到了31.95,跟s、n不相上下。”
“所以,我个人认为,目前的cell拥有着更好的环境。”
“说起来,现在学界刚刚还闹出一个大笑话。”说着,诺克斯都差点憋不住笑意。
“什么笑话?”陆时羡来了兴趣。
“就在之前,mdpi创办了期刊cells蹭cell的热度,现在学界都在看热闹。”
经他这么一提,陆时羡也想起来这个信息,也跟着大笑起来。
说实话,论起碰瓷,“康帅傅”、“奥利粤”和“特仓夫”都只是喝人家洗脚水。
但还别说,cells后来的if最高还上过7.66,这是很多老牌期刊都无法做到的成绩。
在陆时羡看来,其实它的出现对于寡头雄踞的期刊圈来说,不见得是坏事。
笑话说完,两人打了个招呼分别。
而论文被录用的消息,也很快被传到项目组里,当即引起轩然大波。
因为哪怕在米国,论文成果刊登到《cell》上也是极其了不得的成就。
其余人纷纷向第一组的成员道贺,心中羡慕无比。
这无疑是一个值得庆祝的消息。
于是在许多人的共同响应下,陆时羡直接两个大汉挽住手臂被拖去了酒吧。
挣扎无果之后,他也就放弃了,毕竟他也很高兴。
辛苦这么久,放纵一次享受一下也是情理之中。
不得不说,米国佬生活仪式感真的很足,有时候为了一件或大或小的事情,就能举行一场party。
在兰伯特轻车熟路的介绍下,很快一行十几人来到戴维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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