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做。
很快,经过简短时间的接触。
陆时羡已经对小团队里的几个人有了一个大概的认识。
自己熟识的梅林、鲍勃和瑟琳三个人就不多说了。
首先是欧文,虽然他和自己不太对付,但也只是处于合理竞争。
陆时羡自然不可能带着偏见的眼光去对待他。
既然能够在耶鲁脱颖而出,留校成为助理教授,其本身的能力本身就已经得到了证明。
在实验操作方面,他的熟练度是高于实验狗的。
因为年纪并不算很大,所以高的也有限。
不过比梅林强上一线,也可以说顶两个鲍勃。
到了某种程度,有的时候只是简单的交流,察言观色中就能看出很多表象下的事实来。
理论方面,根据平时的一些交流,谈到dna修复、基因突变以及遗传进化的时候,欧文显得很活跃。
但在其他方面,虽然也能谈上几句,但也都是随之附和而已,没有过于令人深刻的观点。
基于此,陆时羡已经明白欧文博士期间选择的研究方向大概率应该是分子遗传。
分子遗传学是遗传学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它的主要观点是基因分子的结构和功能的变化影响着遗传信息的传递和表达机制。
这种变化一般都包含基因突变、dna损伤和dna复制错误,对于研究遗传病的发生机制和遗传病治理
除了对遗传病的研究,分子遗传学还有许多其他的应用。
例如基因工程,它利用了基因分子的结构和功能,将基因从一个生物体转移到另一个生物体中,以实现基因的功能、改善生产效率、或者创造新的品种和生物农业产品。
基因工程技术在实验室和农业领域的广泛应用造就了分子遗传学的极速发展。
直至今日,分子遗传依然是许多人选择研究方向的首选,因为它确实重要也足够热门。
陆时昨天回去之后稍微做了一点小功课。
在米国,能不配位的概率并不算大,菲斯特教授也无愧他那副教授的职称,即便他一直有意无意地强调自己之前在《nature》上的一篇研究成果,收获了组员们不少的艳慕和尊重。
1986年,菲斯特在俄亥俄州立大学获得学士学位,这应该他不愿提起的一段的历史,因为这所院校在米国排不上号。
1994年,他在布朗大学获得博士学位,这是八大常春藤名校中的一员。
在这里,他得到了成为耶鲁大学植物遗传学家蒙特利尔教授临时助理的机会。
于是他成为了蒙特利尔科学研究所的博士后研究员,在那里他在多个层次的的生物期刊上发表了许多论文。
那一篇研究成果刊登在《science》2008年322卷5896期,内容似乎是植物诱导胞核雄性不育突变体的细胞遗传学研究。
一经刊登,论文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后来这个成果似乎成为这个顶级期刊当年的优秀稿件,并且获得了一个分量不低的奖项。
作为其中的第一作者之一,菲斯特似乎并没有提及自己在其中的贡献度几何。
不过从这一点就能看出来,他是一个虚荣心比较强烈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