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的?”
“你能把这些女尸给引的诈尸胖爷我就怀疑了,刚才你魔怔的时候胖爷帮你把了个脉,可不是来事儿了吗?你是一步都没有走错,问题是你身上带着血气呢,血气靠近了女尸,能不诈尸吗?”胖子没好气的说道。
一个女孩被一个大老爷们儿说来大姨妈,小七也是羞的不行,不过她很快就恢复了本色,瞪了一眼胖子道:“你又没说不行,我又不懂。”
“行了,现在也不是埋怨的时候,走吧,上去救人要紧。”我站了起来,拿出了枪道,刚才小七的枪声那么大,现在孙家的人肯定是知道有人闯入了禁地当中,我知道接下来可能是一场恶战。
我们站了起来,我这才发现刚才我们坐的那个地方非常的脏,地上有一层很厚的灰尘,现在沾的我们一屁股都是,胖子一拍,拍的四周都尘土飞扬的,我道:“别他娘的拍了,再拍咱们都要得肺痨了。”
之后,我打着手电开始寻找那个暗门,就是孙连城口中每天外面给里面的人送饭的小门,在进了这栋小楼之后,这里面的死气沉沉让我感觉非常阴森,甚至都不像是有活人一样,而且到现在,我们闹这么大的动静,还是没有人出来,所以我必须找到那个小门,只要确定里面真的有人吃饭,那就证明还有活人存在。我照了一圈儿,在地上发现了脚印,脚印有两排,一排是下楼的,一排是上楼的。在脚印的尽头,我发现了那一道孙连城口中的暗门。
这两道脚印,忽然给我了很奇怪的感觉,按理说孙从武的家人已经在这里被囚禁了非常长的时间,每天都会送饭,就算他们不在一楼活动,来一楼的目的只是为了拿维持生命的饭菜,那么每天的走动也不会只有两排脚印那么简单。
唯一的答案,就是那个下楼拿饭菜的人,每天上楼和下楼,都是踩着自己的脚印的,小时候的时候,如果有下雨天路上有脚印的话,我也会无聊到去踩着别人的脚印行走。
这并不能说明其他的东西,只能证明两个字,无聊。
被困在这个不见光亮的阁楼中二十多年,定然是非常的无聊,要是我估计已经疯掉了,所以那些人才会选择用踩脚印的方式自娱自乐。
本来我还在想来冒险值不值得,一想到我们可能救出去这样的人,我就感觉不管冒着多大的险都值,特别是这些人还是大哥在另一个层面上的至亲之人。
“走吧。”我对胖子说道。
我们三个一直往楼梯那边走去,刚过楼梯的拐角,我抬头往上面一看,那一眼,就把我吓的一个趔趄,因为我看到在楼梯的拐角处,有一张惨白惨白的人脸,正在偷偷的看着我们。
“谁!”小七举着枪叫道。
“别开枪,是我们要救的人。别用灯光照她,她已经太长时间没有接触过亮光,你会把他照成瞎子的!”我对小七说道。
小七把光照在了地面上,而我则对着那个楼梯的拐角道:“是孙从武的家人吗?我是来救你们的。”
谁知道在我说完这个之后,忽然我听到了蹬蹬的上楼声音,那人也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快速的往楼上跑去了。
我们赶紧上了楼,这楼上的味道简直让我作呕,可能是她们把这里当成了厕所,又或者是其他的,总之就是各种难闻的味道纠结在一起的那种,小七用手电扫了一眼,地上都是粪便与各种杂七杂八东西的混杂体,她再也忍不住在墙角吐了起来。
借着手电的光,我看到墙角有一团黑影正在瑟瑟发抖,我把手电光调到最弱,然后再隔着我的衣服照,这样照出来光会非常的柔和,就这么看去,我感觉我看到的不是人,而是一大团的头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