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的表哥送个信?他们家做的生意大,认识的洋人多。”
“不成!”黄蓉一听那个什么表哥,她是最烦那个家伙的了,而且送信?那得什么时候到?
黄蓉可不傻,坚决不被老爹忽悠,“阿爹,女儿也不是非逼着你做你做不到的事,女儿知道这回梦杨哥是九死一生。可咱们家要是就这么看着,女儿这一辈子也是安生不了的,梦杨哥那都是为了我呀。阿爹,你就尽你最大的能耐就行了,最后真的要是不成,那女儿也不埋怨阿爹你。”
你看,自己女儿说的这也是合情合理的,那黄三还真的是不能袖手旁观了。
……
“你说的我都明白了,非常感谢你柯蒂斯,你的工作很出色。”
“约翰逊先生,那我就不打扰了。”
经过了一番长谈,柯蒂斯警长很有礼貌的做了告别,而跟他谈话的这位约翰逊先生,可是有些来头的。
约翰·尼利·约翰逊,他现在是加州的议员,而平时他更多的时候是个律师,没办法,这个年头当议员是吃不饱饭的,虽然议员的月薪也属于是高薪了,但问题是议员每年只开一个月的会,说白了就是一年只能拿一个月的工资,那其他11个月吃什么?
议员兼职干律师,这年头太普遍了,有名的斯蒂芬·a·道格拉斯,还有他的对手亚布拉罕·林肯都是如此,不过,约翰逊很想自己再进一步,议员太没意思了,而就在刚刚,自己党派里的一个小同志,提供了一个相当不错的信息。虽然那个家伙绝对不会想到自己未来的做法……是呀,他一个抓贼的杂碎,如何能明白我们这些个美利坚精英的想法呢?
不过,马上又有人来找他了,那个人还是个华人,这可真的是太有趣了……
“你是说,你想聘请我做李梦杨的辩护律师?”尼利·约翰逊非常的惊讶,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些个小兴奋,不过,他得掩饰住。
“是呀,我问过了许多的人,他们都说你是最好的律师。”这个华人,自然就是黄三了。
女儿天天的闹,黄三也受不了呀,于是,在多方的打听之下,可算是知道这个约翰什么约翰逊的,只不过,听说这个家伙跟我们华工也不对付,但没辙呀,自己不懂阿美利加的法律呀,只来能求人家。
尼利·约翰逊,是个非常讨厌华工的,他一直坚定的认为是华工抢走了白人的工作岗位,他们比那些个黑奴还让人讨厌,如果是以往,他是不会见这个华工的,不过,这次他还真的对华工感兴趣了。
只不过,这难听的英语,简直让人作呕!
“我当然是最好的律师了。”虽然心里作呕,可尼利·约翰逊脸上可没什么表示,“这个案子我接了!”
“啊?”黄三那可是惊讶极了,因为他真的是没有想过竟然会这么的顺利,不过,黄三可不是黄蓉,他是老江湖,“好马驰呀(how-much)?”
对呀,多少钱呢?
“200美元。”尼利·约翰逊说出了他的报价。
“鹅买嘎!(额滴神呀!)”这个价钱可是要了黄三的命。
“那你能出多少?”约翰逊来了兴趣。
“飞扶梯!(50)”黄三可是够狠的了。
“shit!不行,190美元!”
“塞死梯!(60)”
“nonono,180美元!”
“兔马驰呀!(太贵了)”
接下来,两个人就因为这次的律师费问题,你来我往杀的是不可开交。
后来在约翰·尼利·约翰逊的自传里,他自己写道,‘华工真的是一群讨厌分子,可是跟他们讨价还价,却是一件让人愉悦的事情……’
最后,以100美元的价格成交,黄三这个家伙乐呵呵的回家去了,而这个尼利·约翰逊,他也是笑呵呵的。
因为,他从一开始,就想做这个李梦杨的辩护律师,就算这个华工不来找自己,也是如此,所以,这100美元,等于是白送给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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