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冲一次吧!”败退下来的天格拉鲁,想要一雪前耻,再次请缨出战。
理查德也想一雪前耻,不过思量再三之后,他还是使劲摇了摇头,凝声应道:“不行,形势已经彻底失控。对方厉害程度,也远远的超出我们的想象,甚至不止一个人。现在情况不明,若是再冒然发动进攻的话,只会徒添伤亡。”
“队长,难道兄弟的仇,我们就不报了吗?”火爆脾气的天格拉鲁,愤愤不平的吼道。
理查德怒狠狠的瞪了天格拉鲁一眼,压低声音喝道:“我们现在只剩下四个人了,怎么报仇,要是都死光了,谁带着兄弟们的尸体回家?”
见自家队长动了真怒,天格拉鲁不敢再继续说下去。稍作片刻停顿,他就使劲咬了咬牙齿,应道:“队长,我要是万一死在这里,记得把我的尸体带回家乡。”
说完,他就不等理查德的答话,提起狙击步枪,健步如飞,直接就窜进了茫茫黑夜之中。
“可恶,天格拉鲁你个混蛋,赶紧给我回来,回来!”理查德没想到天格拉鲁竟然临阵抗命,气的直跺脚。
“队长,我们现在该怎么办,要不要去支援天格拉鲁?”另外一个勇士队员约瑟林,急声询问道。
就在理查德迟疑之际,不远处的海面之上,突然传来了一阵小型游艇的声音。
“队长,好像是黑水岛的李胡子来啦!”
理查德看了一眼天格拉鲁消失的方向,又朝游艇瞥了一眼,凝声应道:“走,去找胡老板,看看他们接下来有何计划?”
与此同时,林欢也听到了海面上,传来的游艇声音。
从时间和方向推测,来人十有八九就是黑水岛的李胡子。
想到这些,林欢也不敢再有片刻的迟疑,快速退进游轮之中,必须让里面的人,做好应对准备。不然的话,这些海盗一旦发动进攻,仅凭自己一个人,根本就挡不住。一旦他们冲进来,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林欢来到二楼舞会大厅时,见这里的人,还都跟一群吓傻的羔羊一样,愣愣的呆在原地,甚至还有人在抱头痛哭。
见到这一幕,林欢也顾不上其他的了,直接就像是暴怒的野兽一般,扯起嗓子吼道:“要是不想死在这里,被扔到海里喂鲨鱼的话,就全都给我去船头那边的客舱里!”
听到林欢的吼声,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愣愣的看着他。
林欢指了指地上的几把微型冲锋枪,喊道:“谁会玩枪,拿上一把自保!”
过了片刻,一个带着金丝眼镜的男子,就战战兢兢的举起了手:“我大学军训的时候,摸过一个月的枪,不过打的不怎么准。”
不等他的话音落下,林欢就随手抓起一把微冲扔了过去:“拿上一把,悠着点,千万别走火了!”
“好的,我,我,我知道该怎么做。”金丝边眼镜男,听到林欢的话,显得有些受宠若惊,就连说话都开始结结巴巴了。
他是一个军事迷,自幼就有从军的梦想,不过因为眼睛近视的缘故,只好选择了其他专业,和儿时的梦想擦肩而过。如今再次摸到枪,心里不禁是一阵热血翻涌。
见有人起了带头作用,其他人也都踊跃预试。
“我也会,以前当过辅警,摸过几次枪。”
“我大学军训时,也摸过枪。”
“我也摸过……”
不过一会的功夫,五六把微冲和十几把手枪,就算是分完了。
就在这时,舱外的甲板处,突然传来了一阵急促而又密集的枪声。
察觉到这些,林欢的表情当即就变得凝重起来,这说明那群海盗,已经开始发动了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