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像上大学的第一天,拼着能把人晒脱水的太阳和地图上长得吓死人的路线,也要把学校走个遍一样。
把卡车上的纸箱搬到临时居所后,金小楼懒得收拾,乘着天还没黑,兴致勃勃地参观起了墨园。
谈墨则打发了所有的保镖、菲佣、司机、厨师、园艺等认真工作or看热闹的闲杂人等,殷勤地做着向导。
首先吸引住金小楼目光的就是从院中潺潺流过的溪涧,鲜花环绕,水浮金鳞,美得如梦如幻,似乎心灵都被净化了。
溪边盛放着大片大片鲜艳的花朵,姹紫嫣红都开了个遍,以她贫乏的知识根本叫不出它们的名字。
溪岸用大块的岩石加固过了,且每一块都安置得恰到好处,不仔细观察甚至看不出人为的痕迹。
岩石缝隙间,顽强地生长着兰草,挺拔秀气,苍翠欲滴。
舍不下眼前的美景,金小楼也没心思去别的地方逛了,专心致志地在溪边流窜,一会儿去捡水底漂亮的鹅卵石,一会儿寻找水面狭窄的地方,从这边跳到那边,一会儿拿树枝戳躲在石头底下的螃蟹,玩得不亦乐乎。
这样美丽的精致,当真是很少见了,她的老家算是很贫穷落后的地方了,开发程度也小。然而,并没有什么能让人眼前一亮的美景。
金小楼坐在石墩上拿狗尾巴草编戒指的时候,面前突然多了一束花环,却是谈墨递过来的。
谈墨把花环戴在了金小楼的头上,道:“不错,很漂亮。”
金小楼眼珠转了转,把草戒指套到了谈墨的中指上,“喏,我的回礼。”
谈墨调整了一下草戒指,笑道:“谢谢,我很喜欢。”
“不用谢,”金小楼高冷地摆了下手,然后欣喜地取下头上的花环,,翻来覆去地看,只见不管是从哪个角度看都漂亮得不得了,谈墨的审美还真不是盖的。
可惜的是今天搬家,她只穿着最普通的t恤、牛仔裤和运动鞋,绑着简单的马尾。
如果她今天穿着一身白裙子和水晶凉鞋,披散着头发,带上花环就完美了。
心动不如行动,金小楼干脆把黑色皮筋撸了下来,头发如流水一般倾泄下来,将将及腰。
带上花环后,她迫不及待地站在溪边,看着自己的倒影臭美。
只听咔嚓一声,却见谈墨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相机,这家伙是哆啦a梦吗?不过这里的草屋、花屋、树屋、木屋确实比较多,藏个相机应该挺容易的。
谈墨略带歉意道:“我的爱好之一就是摄影,不介意我拍两张吧。”
金小楼:“当然介意啊。”
谈墨:“抱歉,我……”
金小楼打断了他,嗔怪道:“你好歹等我换身漂亮衣服、找个风景好的角度、摆个美美的pose再拍啊。”
谈墨真心实意道:“你怎么拍都很美。”
金小楼:“……”脸红的一定不是她。
摆拍了n张照片后,谈墨突然对金小楼道:“我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金小楼睁着无辜又灵动的大眼睛,仰头道:“是带我去看金鱼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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