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吏进行监督。公元前106年,武帝将全国分成了十三个监察区,每个区叫做部,每部派出一名刺史,中央的刺史叫做司隶校尉,其他十二个州都叫刺史。
刺史的地位在当时是相当高的,相当于钦差大臣,而且是常年的,在地方还有自己的办公地点。就"刺史"名字本身来说,其实它已经具备了这种特点。"刺"即是刺举,也就是侦视不法,"史"是指皇帝派出的使者。[12]五用人方针
汉武帝时任用官吏是多元化的。二千石以上官吏可通过任子制度使子孙当官;有钱人可通过“赀选”当官;先贤的后裔可以受照顾,如贾谊的两个儿子就被关照当了郡守。然而,尤为突出的是武帝用人惟才是举、不拘一格。如皇后卫子夫是从奴婢中选□的。卫青、霍去病分别是从奴仆和奴产子中选□的。而丞相公孙弘、御史大夫儿宽,以及严助、朱买臣等人都是从贫苦平民中选拔上来的;御史大夫张汤、杜周和廷尉赵禹则是从小吏中选□的。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汉武帝任用的一些将军是越人、匈奴人。而金日磾(音:激n'mi'di)这样一位匈奴的俘虏在宫中养马的奴隶,竟然与霍光、上官桀一齐被选拔为托孤的重臣。这些情况说明汉武帝选拔人才是不受阶级出身与民族差别限制的。然而,这不是说汉武帝用人没有标准,标准还是有的,标准就是“博开艺能之路,悉延百端之学”,“州郡察吏民有茂材异者,可为将相及使绝国者”。这就是说,只要愿为汉朝事业奋斗,有艺能、有才干的人,能为将相和可以出使遥远国度的人都可任用。一句话,用人的标准是惟才是举。正因如此,汉武帝时人才济济。班固就惊叹地说:“汉之得人,于此为盛!”这种现象的出现是值得认真研究的。
六罪己诏
征和四年(前89年),汉武帝向天下人昭告:自己给百姓造成了痛苦,从此不再穷兵黩武、劳民伤财,甚至表白内心悔意。这就是《轮台罪己诏》。这份诏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份帝王罪己诏。
史首创
1、汉武帝是第一位使用年号的皇帝,于公元前140年创建了年号,先是六年一个年号(前140年—前104年),后来四年一个年号(前104年—前87年)。
2、汉武帝是第一位在统一的国家制定、颁布太初历的皇帝,以正月为岁首这一点,一直沿用至今。
3、汉武帝时期写出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的史书《史记》,对后世的史学产生了巨大影响。
4、汉武帝时期出现了秦统一后中国见于史籍记载的《舆地图》,元狩四年四月丙申,“太仆臣公孙贺行御史大夫事……奏舆地图,请所立国名。”《汉书·武帝纪》载元鼎六年秋“遣浮沮将军公孙贺出九原”,注引臣王赞曰:“浮沮,井名,在匈奴中,去九原二千里,见汉舆地图。”据颜师古说,臣王赞生活的时代“在晋初”。这说明汉代的舆地图晋初臣王赞还见过。这也说明汉代已明确出现了关于国家的地域概念。这对后世自然地理研究有不可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