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快三十的人了,让一个快三十的女人的接近还真是挺不好意思的。
云飞后退一步,把肩上的军绿背包卸下来。“呵呵”季小秋有点尴尬,李长胜赶忙圆场“小飞是吧,这一路上肯定累坏了吧,感觉屋里坐。”
莎莎瞪着大眼睛看着眼前这个穿戴时兴的哥哥,心里别提多羡慕了,现在衣服的花样还比较单一,她也就是爷爷带回来的衣服也没有哥哥的这身好看。
李长胜家的正屋是五间,这在当时可是一个很了不得的事情了。
最中间的那个房间,一张八仙桌两边,;李长胜和云飞相对而坐,彼此无言。
“大叔,那个,庄稼收成还成吧?”云飞没话找话,说实在的,这亲戚远的都没边了,坐在一起确实够尴尬的。尤其是就这么两个靠背木头椅子,季小秋和李莎莎坐在一边的板凳上,这让云飞更加不自在,他早习惯来客人也都在沙发上,从来没出现过这么高人一头的情景。
“好啊”一说起庄稼李长胜来了精神,刚才和人家一个小孩子说这个也不好,他正找话茬呢,又正好是自己的强项,就滔滔不绝起来“去年那叫一个风调雨顺啊,真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年景啊,今年这兆头也不错,这不,刚开春就下了场大雨。这春雨贵如油啊,估摸着今年也差不到哪里去。”
一说完也觉得自己跟一个孩子说这个不妥,忙端起茶壶给云飞续茶,云飞也赶忙起身“别忙了叔,我不渴。”
“你这孩子客气什么呀,到了这里咱们就是一家人,今天要是累了就去歇着,你房间的被子都是婶新做的,用的可都是好棉花,晴天都给你晒好啦”季小秋在一旁插话,只有莎莎一声不吭,从没有的安静。
“谢谢叔,谢谢婶了”云飞道谢,一眼瞄到李莎莎安安静静的坐在小板凳上,顿时想起一件事来,虽然不累,但这么尴尬下去,他也受不了。
“那我去歇着了”
“哎,有啥缺的,跟婶说啊”季小秋从一旁的大簸箩里,拿出来云飞的背包,给他送到最东面的那个房间。
云飞被三个人拥着往房间走,那叫一个别扭,太热情了吧。
一进房间,就见一米二宽的木床上面铺的大红的床单,就是那种没有任何纹饰的红布。云飞的眼角狠狠的抽了一抽,不过想到现在的年代稍加释然了。
等一家三口出去了,云飞才关上门,从背包里拿出一个纯白的床单铺上,他也不是有洁癖,只是住在别人家难免觉得别扭。
季小秋还是没有撒谎的,这一躺上去有一股阳光的味道蔓延开来,云飞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如果刚才他没有看错的话,那个小小的女孩儿,难道就是将来的那个李莎莎吗?
倒不是他对李莎莎印象有多深刻,而是对李莎莎的对头闻名遐迩。那是云飞心中的女神,其实有很多人都记得那个为了自己的男人而献出生命的女人。
记得当时她芳魂飘逝的时候,身边的很多朋友都说惋惜,当时大家都很羡慕那个叫张扬的男人,一个事业有成的妻子,还那么深爱他,这一对夫妻接受过很多人的羡慕嫉妒恨。
最起码云飞就是其中之一,他重生以来,除了改掉以前的纨绔习性,另一个目的就是找到那个叫陶琳的女孩儿,然后让她爱上自己,自己也会好好的爱她一辈子。
“唉”想到这里他叹口气,有人说命运是注定的,可是他回来这一遭难道只是为了重复前世的命运吗?不是有蝴蝶效应吗,他相信自己这小小的蝴蝶也会改变自己的名运。
只是,那个叫陶琳的女孩儿现在在哪里呢,今天一看到莎莎,他顿时知道了,只要莎莎在,就能顺藤摸瓜。记得前世就是莎莎把女人约出来,她才受害的,是不是他现在应该好好的教育莎莎,就能避免她将来悲惨的命运呢。
这样想着云飞渐渐进入梦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