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这东西在这个世界算是最快的交通工具了,就拿边陲城到河湾地来说,古尼只坐了三天就到了。不过缺陷也很明显,在道路不好的地方实在太过颠簸。
古尼身为一个刚满十八岁的少年,也被颠的浑身酸痛。
来到河湾地的城市中,情形总算好一点了。
这次出发,可谓收获满满。古尼又把手中的瓶子抱紧了一点,‘父亲大人知道这个的话,一定会很高兴的。’
威利旺卡作为晨星最大的商队之一,几乎在每一个大城市都有自己的商馆。
看着那熟悉的商馆,古尼总算松了一口气。手上的这个东西实在太过重要,所以他自打接手之后,没有告诉任何人,便一刻也不停歇的往河湾地赶,好歹没有出现问题。
“小姐,你回来了”老管家恭敬的弯腰问候了一声,“老爷已经等了你几天了。”
“知道了”古尼的声音不再沙哑,露出了原来清脆的样子,“告诉父亲大人,我一会儿就去大厅找他。”
进入自己的房间,古尼脱下了身上的男装,解开了束在胸口的绷带。没有了束缚,浑身上下有一种难以言喻的舒畅。
解下发髻,步入佣人早已准备好的澡盆里,浑身的每一个毛孔都松开了。几天以来了紧绷的精神和疲劳都在一瞬间被治愈了。
洗去了身上的污垢,古妮薇儿觉得轻松了好多。
换上了自己的衣裳,戴上首饰和耳环,略施粉黛,居然是一个倾国倾城的女子。
缓步移入大厅,她的父亲早已坐在那里,聚精会神的看着羊皮卷。
“给父亲大人请安!”古妮薇儿弯腰微微行了一礼。
“你还知道回来,我还以为你忘了我这个父亲了”男子坚毅的脸庞上露出一丝不快的表情。
他倒不是真的埋怨这个女儿。他有三个儿子,女儿的话只有古妮薇儿一个,所以从小就宝贝到不行。女儿的性格也很像自己,不喜欢红妆,却偏偏和自己一样爱经商冒险。自己虽然劝过她很多回了,但是无奈女儿太过执拧,就是不依。他也只好退而求其次,让她每次以男装出去。
这次的路线,本来说好让女儿先来河湾地贩卖粮食的。按理说,她三天前就应该到了。但是直到现在才来,这几天他可是担心的要命。
“父亲大人哪里的话,女儿即使是在路上,也时时刻刻都在想着父亲大人。”
“哼!”布兰德把头撇过一边。这个女儿性子越来越野了,不声不响就把一个商队给带跑了三天。要不趁着这个机会好好教训教训她,将来指不定闹出什么事呢。
“就是,姐姐,你这次可把父亲大人给吓坏了。我们可是派出好几波人马去找你,你去边陲城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干什么?”
“小弟,听说你很喜欢血玛瑙,你看这是什么?”古妮薇儿抖了抖手中的一个布袋。
吉姆急忙抢过袋子一看,眼睛都直了,上好的河湾地血玛瑙,这个切工手法却又像王族大师的手笔,乃是可遇不可得的宝物啊。
不留痕迹的把珠子收到口袋里,咳嗽了两声道,“父亲,既然姐姐已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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