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时,子书明月发现地上有一些巨大的脚印:“我们不能在此停留,此处依然是猩猩的活动范围。”
唐天赐把手放进脚印里,脚印足足有他三只手那么大,比他当年在大兴安岭见过的熊瞎子还要可怕。
唐天赐一起身,发现对面的三人正惊恐地望着自己,确切地说,他们是在看自己身后的什么东西。唐天赐还没来得及转身,就有一双大手钳住了他的腰,把他举了起来。他低头一看,腰间的手肉乎乎的,手掌特别肥大,指甲不知道多少年没洗了,全是恶心的黑色污渍。他即便不回头看,也能猜到抓住自己的是什么怪物。
刚才这只猩猩披着草皮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大家还以为是块石头。石头在瞬间暴涨了五米,张开四肢,把大家吓了个魂飞魄散,没能及时提醒唐天赐。
子书明月道:“天赐,快用刀刺它,它的指关节比较脆弱。”
唐天赐也想找武器,但是别在腰间的手枪和破军刀被猩猩一起握住了,匕首绑在腿上,没法弯腰去拿。他忽然发现自己藏武器的地方很有问题,没有什么武器是唾手可得的。想来想去,只有安装在手腕上的飞索可以使用,便赌了一把,把飞索往猩猩的手指射去。他不敢射其他地方,万一猩猩吃痛,控制不住力道可能会把他生生捏碎。
飞索成功地把猩猩的手指扎了一个洞,猩猩怒吼一声,把唐天赐往身后一丢,一只体型更硕大的猩猩从密林里现身,接住了唐天赐。唐天赐吃了一惊,发出一声哀叹,心想自己这次恐怕凶多吉少,觉陇那个家伙也不知道怎么带的路,竟然把他们带到猩猩老巢里来了。
第二只猩猩抓到唐天赐以后,并没有恋战,把他往腋下一夹,转身钻回了密林。唐天赐被颠得七荤八素,猩猩腋下的臭味比腐尸还可怕,熏得他快把隔夜饭都吐出来了。
“天赐!”子书明月知道猩猩是群居动物,担心唐天赐可能会被两只猩猩带回族群,到时候人全部到齐也救不了他,便荡着飞索追了上去,想在半路将他截下来。
白羽瑶望着远去的两人,有点不知所措,既想追上去,又觉得自己好像帮不上什么忙。
冷亦鸣握了握腰间的贪狼剑,问道:“你怕不怕?”
“当然怕,但是怕也得救天赐啊,总不能让小月一个人去冒险。”
“那好,等会儿碰见了猩猩,你就用枪射它们的眼睛,你练了那么久的枪法,该检验一下实战效果了。”
冷亦鸣在原地做了几个记号,告诉其他人他们的去向,便带着白羽瑶往猩猩离开的方向追去。
猩猩在密林里如鱼得水,跑得飞快,子书明月追了几百米就失去了它们的行踪,不得不停下来寻找痕迹。这时,远处忽然响起了两声手雷爆炸的声音,子书明月正打算追上去,却看到唐天赐连滚带爬地逃了回来。
子书明月欣喜道:“天赐,我就知道你不会那么容易被抓住,不过你是怎么逃出来的,那两只猩猩呢?”
唐天赐拉着子书明月继续往回跑了一段路,才一脸惊慌道:“前面有三只猩猩,都是母的,奶子长得跟椰子似的,比我的脸还大,浑身臭不可闻,快把我熏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