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军,率两万兵马来援。”
“才不过两万,夷男便不敢打了?”阿实木难以置信,脑海中冒出一个可怕的可能性,颤声道:“大汗,该不会夷男一开始就是骗咱们,他早已经和大唐串通一气……”
“不会、”同娥摆手,道:“夷男贪婪成性,见缝插针,如果有机会,他断然不会放过。他打退堂鼓,是因为来的人是李牧,他阿畏惧李牧,所以如此。”
“为何畏惧?”
“你可还记得骆驼谷?”同娥看向阿实木,道:“相传那有天雷之威的神物,便是李牧所造。李牧来了,那东西必然也带来了,夷男畏惧,便不奇怪了。”
“他原本的打算,是派出一股骑兵,偷袭马邑。但李牧没有上当,他们大军缓步推进,让他没有可乘之机。”同娥神情郁郁道:“李孝恭老奸巨猾,只派了把钱骑兵增援,定襄都护府实力未损,他在那边下口也没机会。眼见着没了肉吃,他升起了退兵之意也是正常。他那种小人,若没有这个心思,才是奇怪了。”
“对付大唐,必得两面夹击才能奏效。夷男不出兵,我们即便有十五万大军,也会被耗在定襄,再过几个月就是冬天了。我们拖不起,所以,他必须得出兵。”
同娥狠狠道:“如今我们跟大唐,还没有正面的交锋。对夷男也是一个震慑,如果他不出兵,我便真发兵北上。李世民肯定也乐于见到咱们跟薛延陀打起来。反正,这次东进,我不想再回去了。突厥子民,是长生天的儿女,怎能生活在漫天黄沙之中?大唐的草原我们拿不到,我们就抢薛延陀的草原!长生天的儿女,一定要生活在水草丰美的地方!”
“愿做大汗先锋!”阿实木狂热道,正是同娥的这份意志,让他甘愿在明知道其残暴的情况下,仍然效忠于他。“大汗容禀!”阿实木大声道:“请大汗给我五千勇士,今夜我必灭大唐援军。”
五千对八千,用得还是‘灭’而不是‘胜’,足以说明阿实木的信心。怕同娥不同意,阿实木上前一步抱拳道:“阿实木敢立下军令状,若不能胜,当自刎于阵前!”
同娥看向阿实木:“军令状可不能随便立,完不成是要掉脑袋的!”
阿实木正色,高声道:“军中无戏言,要是完不成,也无颜面活在世上!”
“这可是你说的!好!”同娥起身,把自己的弯刀交给阿实木:“你拿着我的弯刀,自己去选人,今夜若唐军来犯,把他们的头砍下来,八千颗头颅,我记你第一功!”
“多谢大汗信任!”阿实木激动不已,同娥的弯刀,就如同大唐的尚方宝剑一般,不但代表权力,也是一份荣耀。
“有信心是好的。”同娥看着阿实木,嘱咐道:“打仗不可逞勇,要用脑子。必须小心谋划,不能浪费本族儿郎宝贵的生命。”
“大汗放心,阿实木明白该怎样做。”
同娥拍拍阿实木的肩膀,道:“去吧,本汗等你的好消息。”
“大汗放心,阿实木定然不会让您失望!”
……
龟兹灯火通明,守军点着无数火把,甚至用火箭引燃了扔到城下的木梁,把个城池上下照得亮如白昼。这是为了防备突厥人的夜袭,也是为了给唐军指路,茫茫大漠草原,如果没有光亮,很容易迷失路途。残酷的攻城战,已经把守军快速地训练了出来,已经几乎不用指挥,就知道在什么时候该做什么事情,才能让敌人无机可乘。
尽管如此,龟兹王莫哈姆还是亲自登上城头,巡视每一处,提醒守军警惕,不可掉以轻心。
莫哈姆是一个油腻的胖子,腰围比身高还长,任谁见到他的第一眼,都喜欢不起来。但他在西域的威望,却是数一数二。就像看到神祗一样,崇敬而狂热,这不只是因为他龟兹王的尊贵身份,是因为他一手缔造了龟兹这个商业之都,给了丝绸之路上的商贾百姓最温和的庇护,作为丝绸之路上的‘中立国’,龟兹以‘服务商贾’闻名。
龟兹城中,不但可以交易货物,还有各种消费场所。很多往返的商队,龟兹就是终点。他们会在这里交割货物,这样虽然赚的少点,但是不用跨越大漠,还是划算的。
龟兹几代王,都奉行这种政策,积累了大量的财富。他们用这些财富,不断扩建龟兹的城池和市场。论城市规模,俨然是西域第一。
若无这等城池,他们也扛不住西突厥的进攻。也是因为有这等规模,莫哈姆有信心,大唐一定会来救。如果没了龟兹,大唐的丝绸之路恐怕就断了。
莫哈姆的心情有些激动,入夜的时候,他又收到了一封飞鸽传书。这只鸽子被涂成了黑色,黑夜之中完美地掩盖了,突厥人没能发现。
信不是定襄都护府来的,而是来自那位传说中的侯爷。
莫哈姆虽然是龟兹王,但他的骨子里是个商人。来往的客商,把李牧的种种手段传得神乎其神,莫哈姆早就心向往之,想见一见这位丝绸之路的商人口中的财神到底是何模样。
眼睛看着茫茫的夜色,莫哈姆紧张得直搓手。
按照约定,再有两个时辰,唐军就来了。只需要再守住两个时辰,龟兹就得救了。这一战的损失,莫哈姆还没来得及统计,但他不在乎,只要龟兹城在,钱就会源源不断。等这次突厥之围解了,他还要继续铸城,把龟兹的城墙加宽一倍,加高一倍。让龟兹彻底成为一个攻不破的堡垒!
这都是后话,眼下还是要警惕,撑过这两个时辰。
忽然,眼前亮起星星点点的光,正是突厥大营的方向。莫哈姆皱起眉头,喃喃道:“他们在搞什么?”
随着他的话音,只见这星星点点越来越亮竟然连成了一片,莫哈姆皱眉看着,忽然惊觉,不好,突厥人还是要攻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