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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从指缝中偷偷溜走,在乡间过着悠然的生活,便有如隐士修行一般,时间的概念,不过是弹指一挥间。
十年都能如一日,更何况不到一天的时间……
似乎只是眨了眨眼,蒲公英从镇上赶集回家,刚走到村口之时,天色便渐渐黑了下来。
自从梁九月这个学期回来后,她便觉得女儿比以前改变了太多,以往的女儿有些怯生生的,对自己极其的不自信,有些像是把自己关在读书世界的书呆子,两耳几乎不闻窗外事,不过这个性格也让女儿最终考入了华夏数一数二的京华大学,她的姥爷,在临死前也是极为的欣慰。
女儿考上京华大学后,村里所有人都是极其羡慕的,那些戳着她父亲脊梁骨说拿钱给女人读书纯粹是有病的那帮人,如今,指责全都变成了恭维。
其实乡野人,是最崇拜读书人的,这几乎是千古颠扑不破的真理,越是没有什么,就越想自己的后代去将其创造出来,乡野人实诚,为了能让在读书的小孩能添件新衣,甚至是挤钱出来为他买跟冰棍,他们都能情愿自己走上几十里的山路。
只是,重男轻女,在乡野人心中,占据的地位,比对读书人的崇拜,要多那么一点点。
走在村口的羊肠小道上,蒲公英抱紧了自己的布包,包里除去一些平日里要用的盐巴之类的佐料,还有几个肉包子。
自打女儿这次过完春节回到京华的第二个月起,梁六就开始往家里打钱了,蒲公英虽然文化不高,但也不傻,曾经她和女儿在牛场镇捡到了一些钱现在还被她存在了床底下除去给父亲修了新坟便没有动用过一分一毫,这些钱是她给女儿存着当嫁妆的。
女儿如今在京华大学读书。以后的前途自然是不用说了,虽不能靠着文凭飞黄腾达,但自己的温饱是决计不会有问题的,不过蒲公英心性实诚,觉得要是日后女儿嫁人了,家里没点像样的东西,她嫁过去,会被人家看不起。
每次收到梁六的打款,她都存了起来,女儿与梁六说。这些钱,让她与梁父在老家修个大院子,再雇上几个人让他们过上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可是蒲公英与梁父合计了一下,还是决定给女儿存起来,日后女儿是决计不会回到这妃子笑村的,听说京华的房子很贵,很能花钱。
摸了摸肉包子。蒲公英眉头一皱,包子没有了刚出炉的热度,只是有些温和,虽说这天气已不是寒冬腊月,今天日头也有些猛,但这东西凉了。味道就不好了,这可是她给梁父带的。
这东西在乡下也算是个新鲜玩意,一个星期赶一次集才有机会出村子。上镇上买上一些尝尝鲜。
来的时候,她吃了两个,包了六个带回家,庄稼汉子嘛,饭量总是有些大。
抱着布包。蒲公英小跑了起来,这里离她家已经不远了。从镇上到家里,走了一大半天,包子还能有这温度,多亏了她当初是放在衣服里的效果。
一边跑着,看着周边熟悉的玉米地,蒲公英一边想,很快她就能搬个小板凳,与梁父坐在门口,静静的看着他就着天边绚丽的红霞,一口口吃下这些包子了,她不懂什么叫爱情,但是她觉得,每天能守着自己的男人,安安静静的一起吃饭,这便足够了。
蒲公英的身子底不错,一口气跑了近乎一刻钟,终于到了自己的家门口,她站在门口,擦了一下额头的汗珠,大口大口的喘了几口气,等到平复了呼吸,这才咧着嘴笑着喊了一句梁父的名字,大步朝家门走去。
“蓬!”
就在蒲公英一只脚已经踏入家门口之时,她身子一侧的灶房门突然飞出来好几米,最终哐当一声落到地上散了架。
蒲公英吓了一跳,惊疑的朝灶房看去,这一看顿时让她汗毛倒立,灶房里,竟然陆陆续续走出了十几个人,而这十几人最前面的那个被人用麻绳绑着的男人,正是梁父。
“你们是谁?这是做什么?”
蒲公英一见自己的男人被人五花大绑,顿时是又惊又气。
梁父苦笑道:“英子,我们真应该听九月的话,买个电话,那样一来,我就能及时通知你了。”
“啪!”
梁父刚说完脸上就挨了一个男子一巴掌,蒲公英张了张嘴,随即大叫道:“你们这是干什么?怎么能打人呢?你们放了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闻言,那扇了梁父一巴掌的男子向前走了几步,嗤笑了一声道:“你们养了个好女儿,杀了我们几个大家族的人,现在,我们是来抓你们的,到时候你们的好女儿自然会乖乖送上门来,哈哈哈,你是想让我们来请你呢,还是你自己过来。”
言罢,这男子从背后掏出了一把黑乎乎的东西,冲蒲公英扬了扬。
蒲公英吓得一脸苍白,枪,这可是电视里才有的东西……
齐刷刷的,十几个站在梁父身边的男子,都在同一时间掏出了自己的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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