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房的心思,便道:“买了一百石的米粮,每石四百八十钱。”
晴儿立刻在银、货两册分别写到:入米粮一百石,出四十八贯。
“付了孙兴何伍他们做牙刷的工钱两贯。”
晴儿在银册上写到:出工钱,两贯。
“野狼寨半年前找我们借了八贯钱,本当家今晚就拿剑去找他要回来。”
晴儿又在银册上写到:出八贯,入八贯。
“本当家今天一共赚了多少钱?”
“两百五十三贯,又四百六十钱。”
“野狼寨要回来的那八贯呢?”
“那八贯钱本就是当家借他的,如今要回来,自然不能算是赚。”晴儿说着,想了想,劝道:“二当家,既然是拿着剑去要的债,那就应该多要几分利息,如此才是赚了。”
“……”
果然不愧是山贼窝里出来的,连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都知道要找人要利息。
霍昱在一旁听得大笑不止,不停的称赞楚宁,说她有个好账房。
笑得楚宁颇为尴尬,只好找点话题转移他的注意力,并打发已经收拾好东西的孙兴何伍两人去将分散出去的人都找回来,吃饱喝足后,一行人赶着骡车,推着粮食打道回山寨。
就在楚宁等人推着粮食回寨的时候,一年轻男子面色阴沉的从白府别院走了出来,白夙则在书房,边看着手里的账册,边听着她的侍女青墨说话:“大当家,若青书她们知道,自己竟然被个小山贼头子给比下去了,会不会被气得想吐血?”
青棋、青书、青墨、青画四人,都是白夙最重视的心腹,只是青墨的年纪还小,平时随侍在白夙左右,而另外三人,则早就被放出去坐镇一方。
所以,目前只有青墨知道,白夙想在十八执事上面,再添一个大执事。
白夙放下账册,见青墨面上颇为不以为然,显然她很不满意自己突然被人比下去的事实,于是告戒道:“青墨,你莫要小瞧那姑娘,就凭她这今日的所作所为,你们都没识破,就足已认明她能够担得起大执事之职。”
“可她今日不是在客店里听书吗?除此之外,她做了什么事情没有被我们识破的事情?”青墨虽然觉得不以为意,但听白当家如此说来,还是仔细想了想,倒是真的被她想起了一点:“大当家是指,那贼头子买通说书先生,让他讲了神仙入梦的故事吗?可那不是已经被大当家您拆穿那是骗人的吗?”
“你觉得那个故事,仅仅只是她编出来骗人的?”白夙摇摇头,看着自己寄予厚望的心腹,耐心讲解道:“不仅仅只是这样,你再仔细想想,除了说书先生之外,你还看到了什么?”
“除了说书先生之外,那就只有之前看到的小二,佩剑大汉,和那个萧家客店的小老头……还有很多在排队的人。”
“所以,大当家的意思是说,这些人都是她找人假扮的?让自己人去买自己的货?”青墨想了想,又觉得不对,自己摇着头否定自己:“那个小二是我白家客栈的,那个小老头,是萧家客店的,他们背后都同样有个公子娘子急着买去用……还有那个佩剑大汉,明明是路过的,却突然凑了上去……”
“可是,当家的,她这样做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呀,我们以前不也这么做过么?”
青墨到底还是年轻了些,还看不透事情的表像,可白夙身为整个白氏一族的当家人,她早就已经看透了这浅薄的表面。
事实上,对于她们这些商贾而言,找人买自己的东西的确不特别,但如楚宁那样,把事情做得面面俱到,那就很特别了。
先是编了个半真半假的故事,故事的开篇是与父母的生离死别,中间讲的是人生头等大事,结尾是姐妹情深。
表面上听来,亲情、爱情、手足情,人生最美好的三种感情,都被包涵在这个故事里,可实际上,这个故事要表达的意思却只有一个——如果没有牙刷,你有可能会娶(嫁)到一个患有牙疾之人,有可能她(他)的口齿臭不可闻,有可能要忍受她(他)疼痛的日夜哭嚎,甚至有可能让你在散尽家财之后,一命呜呼人财两失……
所以,只要这个故事还存在一天,牙刷之名就在世间流传一天。
所以,这是一个有毒的故事!
所以,爱她,就先送牙刷!
……
而除了这人故事之外,她也将寻常商家惯用的手段玩得更高筹。
比如,那个不排队的店小二是她白家折柳客栈的人,又比如那个骂小二不排队的小老头,是萧家的人。
可谁都知道,在这东莱郡里,萧白两家是对手,两家互下黑手早就已经成了惯例,底下的人又有几个见面不互掐的?而这两个人更是为了买支小小的牙刷就当众掐起来,还扯出了萧白两家的名头。
知道的人就清楚,这两人是在替别人买,可不知道的,岂不是会在心里想——这牙刷是不是真如传闻中那么神奇?是不是真的可治牙疾?否则的话,怎么可能萧白两家竟会同时派人来买?
一般商贾请的托请的只是个人或者几个人,可楚宁却是拉上了两个家财万贯、赫赫有名的两个大家族,更重要的是,萧家老爷是真的患有牙疾。
那个小二和老头,都只是两大家族里最底端的一层人,只要几个铜钱就能支使他们,而他们自己完全不知道自己的价值,更不会知道,自己这几句无意的争执,给别人带来了多大的利益。
或者在将来的某一天,他们回想起这件事情来的时候,还会随口当个趣事笑话讲来给别人听。而这他们又是在客栈做事,见得最多的,就是那些南来北往的客人,若他们随口往那些人耳边说上几句,客人再传给更多的人……
这些都是青墨没想到,也还没明白的,可白夙却是一清二楚,正因为清楚,所以她才想将人请到自己身边来,如果自己身边能有这样一个帮手,段家和萧家又算什么?一个东莱郡又算什么?
这些事情都掰开揉碎,一一讲解给青墨听,但青墨究竟还是年轻了一些,阅历也少了些,听得似懂非懂,又问出了新的疑问:“可是,大当家,如果那宁姑娘真有你说的这么厉害,她怎么何必把手艺卖给白家?她都已经把牙刷的名声打响,自己做自己卖,岂不是会更长久,赚得更多?”
青墨不知道,在她这么问着白夙的时候,晴儿同样的在问着楚宁。
说起来,楚宁来到这个小山寨也足足十数余日了,这十余日以来,最让她觉得难以接受的不是清水洗脸,也不是衣服破烂不保温,而是在这个穷贼窝竟然连传说中用来洁牙的杨柳枝都没有,只能够用手指蘸着盐水洗牙,哪怕是这盐水,她都还得偷偷摸摸的才能弄到,如果是被楚柔或者晴儿瞧见,少不得又是一顿说。
所以,楚宁深刻的觉悟到,比起让全寨人吃肉的事情来,目前最迫在眉捷的事情,是先给自己弄只牙刷,可这显然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够弄出来的事情,所以,现在也只好先将就了。
洗漱完后,楚宁就出门开始活动身体,先是在外面的空地上慢步跑了一会儿,后来想起楚宁的竹枪和猎弓,于是去将这两样武器找了出来,在院子外的大树下胡乱练习了许久,发现自己这具身体已经将原主人的东西全部丢了个精光。
才练了不到半刻钟,楚宁就气喘吁吁的停了下来,边感概自己如今这副身子的娇弱,边与起来做活的人们互相招呼,在阵阵问好声中,收起了竹枪和猎弓回到了院中。
楚柔正背着一个大竹篓,手上提着她惯常用的环首刀,看见楚宁回来,跟她叮嘱了几声,就吆喝着寨中的一群人出门采茧去了。
等楚柔走远后,晴儿才小心翼翼的揭开锅盖,端出半碗黍米粥送到楚宁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