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干净却朴素。穷苦却傲骨。这是马上的叶峰对他们的评价。
这些匈人目光坚定,目光虔诚,年老者没有暮气沉沉,年轻者没有狂妄易怒,伤残者眼神锐利的如同鹰隼,病者对未来充满着希望。
而且这些匈人的胸前和灰袍教团骑士一样,大多用简陋的散发着自然气息的天然染料画着一只昂扬的马头,胸前挂着一个木制马头饰品护身符。
叶峰虽然不得不答应阿提拉所谓的精挑细选的军队,但是他还是提出了自己的要求,那就是这些匈人必须来自疾苦、极北、极东之地,他们必须来自最野蛮、最嗜血、最蛮荒的地带。
叶峰不需要一群谦谦君子,也不要一群被物质所腐化的文明人。他需要的,是一支能够吃苦耐劳,虔诚嗜血,野蛮无情的糙汉子,而不是一群只会穿着华丽装备搔首弄姿的娘娘腔。
对于叶峰的要求,阿提拉欣然答应,这些穷苦的匈人简直毫无价值,他们既不能上供足够的税,也不能打造出精美的工艺品,更不可能很服从阿提拉的指挥。
于是阿提拉大手一挥,将这些连自己装备都装备不起的穷苦匈人划给了叶峰,这对他来说,没有什么的影响,并且这些极东的匈人远离自己的统治。
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而谨慎小心的阿提拉并没有在罗马联军消失后就立刻离开自己搭建的防御圈,而是仔细的观察了几天,发现没有任何异常之后,才悻悻的离去。
而叶峰,面对这些都望向自己,将自己当成主心骨的匈人和高卢仆从军。
他骑金色具装马匹之上,一身金色的戎装,这不是为了装逼,而是有着实际的政治和军事考虑,身为一名统治者和宗教领袖,就时刻要有这种大将的风度和气概。
行为要如同一名真正的神的使徒一样光辉,要时刻给人一种高高在上却又无比亲民的感觉,既残暴又仁慈,既傲慢又谦卑,既伟大又平凡的感觉。
叶峰扫了一眼安静却又充满着无比的力量的四千三百余人的远征部队,小声清了清嗓子。然后一脸虔诚的望向闪耀的太阳,猛的抽出骑兵长剑。
长剑泛着金属光泽的剑刃在金黄的阳光下,金光闪闪,如同《腾格里经》中的炽炎之剑。
炽炎之剑,是由圣文化成,包含了地狱的烈焰,无坚不摧,它的现世象征着杀戮、征服和胜利!
本来安静的众人这时开始啼啼咕咕,有人小声颤抖的说道:
“炽炎之剑,地狱之火将焚烧这个世界...”
有人的脸上和眼中泛着兴奋的红色,那是对胜利、征服的渴望,那是对美好生活的陷入了歇斯底里的狂热。
“胜利...是胜利...”
叶峰明显的注意到了底下的躁动,处于这个角度的他,是看不见这把普通骑士长剑的光辉,所以他不满的皱眉,最终还是开口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