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飞虫极小,通体莹白,挥动翅膀时无声无息,速度也是极快的,直到确定飞虫附在赫连宵锦袍上,路敏这才勾着唇角离开。
这种飞虫名曰钟情蛊,幼时为飞虫,一旦进入人体内,温暖的环境,丰富的营养足以使它以蛹茧的形式沉睡,待成熟后便会变成成虫,继而侵入受蛊者心脏。
钟情蛊并不影响受蛊者的健康,却能牵引受蛊者的感情,做到对下蛊者倾心爱恋。
以赫连宵的警敏程度,路敏当然不敢直接让钟情蛊附在赫连宵外露的皮肤上,只能让其先在衣袍上停留,而后慢慢侵入。
即墨莲面色如常地看着三人离开,而后手挥动,木门咯吱一声关上,却见门关上的刹那,即墨莲脸色一变,她凝眉来到赫连宵的另一边,不等他询问,指尖银光划过赫连宵的锦袍,锦袍落地,飞虫似有警觉,挥着肥肥的翅膀想要起来,却被即墨莲一脚踩死。
直到此时,即墨莲这才放下心来,额头已经沁了一层冷汗,心中却在庆幸,亏得之前赫连宵收藏阁内的那本有关蛊毒的书,那本书上记载了这种蛊虫,此蛊虫性淫,情动之时会散发出一股淡淡的类似麝香气味。
开始即墨莲也未在意,然当她扫到路敏眼底的笑意时,这才确定。
长出了口气,即墨莲抬眸看向赫连宵,说道:“男色惑人啊!”
赫连宵武功极高,对药毒之类的却是一知半解,更何况是这种三国之中不曾出现过的蛊虫。他看着地上已经被踩的尸骨无存的飞虫,虽不知这具体是何种虫子,即墨莲的难看面色让他明白这种可不是好东西,赫连宵凤眸不善地眯起,冷冷说道:“她找死。”
话落,便要转身去杀了路敏。
即墨莲出口阻止:“她如今还不能死。”
路敏是路饶最喜爱的女儿,若是死在赫连宵手中,路饶定然会不依不饶,赫连峥手上都有厉害的暗卫,何况是路饶,他的手段定然更毒辣,如今自己身上的毒尚未解开,不能帮着赫连宵,反而会拖累他。
见赫连宵眉头蹙紧,即墨莲解释道:“一月后,杀不杀她随你。”
一月后,若是她的毒解了,到时这仇她即墨莲会报,若是她死了,到时自己也阻止不了赫连宵残杀所有人。
即墨莲盯着关紧的门,低声说道:“而且,这一个月之内她也别想好过。”
琉璃色瞳眸不善地眯起,即墨莲起身来到药蒲,赫连宵也跟着上前,这里全是即墨莲自不同地方寻来的,可谓有价无市的珍贵药材,当然,极好的药若是使用不当也变成了极危险的毒。
虽然没即墨莲想那么多,赫连宵却也明白她是怕麻烦,路敏毕竟不是一般人家的女儿,既然即墨莲想玩,那么他就陪着。
两人在药蒲里忙活半天,等再抬头时,天色将黑,看着眼前小瓷瓶中一下午的杰作,即墨莲肉肉酸软的肩膀,笑道:“我倒要让她看看,她未来一个月还如何蹦跶,老虎不发威她还当我是病猫了。”
即墨莲自己揉肩膀的手被一双修长有力的手覆盖,赫连宵轻柔地捏着她的肩,一边笑道:“好像在别人眼中,你就该是病猫吧?”
别看路澈跟路敏此刻兄友妹恭,两人心中却隔着不少鸿沟,毕竟,两人不是一母所生,所谓最是无情帝王家,路澈若是真喜欢即墨莲,便不会将即墨莲装病这一事告知路敏。
天边转暗,红霞渐渐隐没,寺院钟声敲响,即墨莲见时候已到,她起身,对赫连宵说道:“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走吧。”
到底在普济寺住了五年,即墨莲对于普济寺的格局一清二楚,她带着即墨莲隐与暗色之中,穿梭于重重楼宇之下,来到另一边香客住的院子。
普济寺院子有一个特点,便是卧房跟膳厅离得比较远,当即墨莲两人到达这院子时,路敏路澈几人正在膳厅用膳。
两人相视一眼,这个院子有两间房,路澈并不跟她们住一起,这两间该是路敏跟另一个女子的房间了。
即墨莲从窗户处望过去,两间房的格局摆设基本一样,唯一不同的便是其中一间点了熏香,另一间未点。
即墨莲拉着赫连宵进了未点熏香的房间。
刚刚他们错身而过时,即墨莲分明问道另一位不知姓名的女子身上淡淡的香味。
将瓷瓶内的无色无味液体洒在床上,旁边箱子中搁置的衣裙上,就连路敏用的毛巾都未错过,看着即墨莲嘴角绽出的恶作剧的笑脸,赫连宵失笑。
他在意的女子,莫说只是找一个公主的麻烦,便是搅乱这个天下又如何?
赫连宵失神间,即墨莲已经将瓷瓶内的所有全部用完,担心被发现,即墨莲还稍微用了内里,将所有的湿处全部烘干,看起来毫无异样。
“好了,走吧。”收起瓶子,两人悄然离开。
路上,墨色的天幕隐藏住了即墨莲眼底的恶意,想跟她抢男人,简直就是找死,不,我即墨莲会让你生不如死,哼,你不是抢别人家的丈夫吗?我会让你‘得了’全天下男人厌恶,女子嘲笑的病,花柳病。
当然,不出即墨莲的预料,这病症会在回京都三日后发作,那时她可有不在场的证据,即便怀疑也怀疑不到她身上。
即墨莲身上散发出的得意让赫连宵凤眸跟着放光,心中却是暗下决定,既然她喜欢玩,那以后他便多抓些人来让她试药。
当这一幕真的到来时,即墨莲只能用哭笑不得来形容。
待两人回了即墨莲的小院子时,一个小和尚正从不远处走过来,见着即墨莲,那小和尚说道:“施主,斋饭已经到了。”
“好。”即墨莲淡笑着点头。
接过小和尚手里的食盒,即墨莲说道:“多谢小师傅。”
“师施主客气。”小和尚掩住眼底的诧异,笑道。
心中却道,原来在这里住了五年的施主竟是女子。
普济寺位于京都之外几十里,这里的环境清雅,植被丰富,就连各类的素菜也比其他地方的好吃些。
即墨莲往里走,一边问:“这里的斋菜不错,你尝尝。”
“好。”
天幕已经黑了下来,本打算在外面石桌上用膳的即墨莲也转而进了厨房旁边的一个小偏厅,这里的摆设依旧一目了然,不过一张四方小桌子,三个小凳子。
将碗筷摆好,即墨莲说道:“吃晚饭,若是你不想呆在寺内,我们便连夜回去吧?”
本打算带着赫连宵在普济山上多走走,想来赫连宵也从未来过这里,然,即墨莲却从赫连宵的眉眼中看出了对这寺院的不喜,也罢,往后再去别的地方。
赫连宵却是摇头:“不用,我想在这里呆着。”
这是她过去五年住的地方,赫连宵不想错过。
“若是实在不喜,你便跟我说。”即墨莲仍旧有些不放心。
赫连宵点头。
想了想,即墨莲说道:“那好,明日我们去普济山的另一面吧,我想顺便采些草药。”
普济山很大,普济寺不过位于半山腰,普济山的一小处地段,而即墨莲两人之前到的是普济山的山顶其中一面,这一面比较温和,阳光普照,也好爬,另一边却是料峭山壁,凶险的很,而且是终年不见太阳,然,越是不同寻常的地方,那里的东西越是珍贵稀有,即墨莲知道峭壁的其中一处有一种龙蜒草。
世上有三说:世上有一种药叫龙蜒草,它能使垂死之人不死,但却不能活人。世上有一种汤叫孟婆汤,它能使人还阳,但却令人忘却过去。世上还有一种草叫断肠草,它会让人恢复记忆,但它也可致命,人一旦服之三天之内必会暴毙而亡。
即墨莲本以为这都是传说,然,师傅曾说过,任何一种传说皆属空穴来风,即墨莲本是听之任之,但有一回她前往那峭壁上采药,无意之中发现峭壁最斗险的那一处有一株她从未见过的,样子普通,但开出的小花眼色跟形状却是极为奇怪,是以,即墨莲书信告知清风子,却未想到清风子连日夜赶来,要说这清风子也是痴迷药学之人,然他这一回赶来却不为药学,只为这株草。
没有雪蝉,他的娘子早晚是死,清风子情愿自己娘子永远不醒,也不愿她就此死去,是以,清风子对这株龙蜒草是又爱又恨。爱的是它能使自己的娘子免于一死,恨的是若是用了这株龙蜒草,她娘子也便再无苏醒的可能。
等清风子到达这峭壁时,眉头却是蹙紧,他说道:“这龙蜒草之所以珍贵,一是因为稀有,或许当世只有这一株,另外则是这株草看样子才开花,以为师判断,此草起码已有十余年了,十余年才开花,不知何时才能结果?”
是以,清风子给了即墨莲一个任务,便是时刻注意着这株草的长势。
以往每个十日左右即墨莲便会过来一趟,这一回已然过了许久,不知那珠龙蜒草的花谢了没?
不提普济寺的话,赫连宵还是很喜欢这座山的,况且身边还有即墨莲的陪伴,赫连宵愉悦的点头。
虽不喜这普济寺,赫连宵倒是真挺喜欢这斋菜,吃这种素食,让他想起往日在净山,凌姨做的饭了,净山的野兽多,然能吃的缺少,除了不怕寒冷的野菜,也就是些野草,好在凌姨的手艺好,普通的野菜也能被做成很香,想到凌姨每次看着自己吃饭时满足的笑脸,赫连宵硬是多吃了一碗。
收拾好碗筷,即墨莲跟赫连宵两人来到院子,这小院中唯一一件奢侈品便是梨花树下那个被油布盖起来的软榻,即墨莲极喜坐在软榻上看书。
掀开油布,里面的软榻依然跟自己离开时一样,上面还放着本《百草药》,即墨莲拉着赫连霞坐下,说道:“坐在这里看天空跟王府的又不一样呢。”
顺着即墨莲的目光,赫连宵往墨色天际看去,眨了眨眼,他倒是看不出来哪里不同,当然,赫连宵是绝对不会反驳即墨莲的话的,看不出来,却也不能否认她的话,赫连宵只能无语望天。
两人一阵无话,温暖却不住流淌。
等赫连宵回神时,发现即墨莲的头正搁在自己肩膀上,睡得熟。
赫连宵皱眉,他总觉得这两日即墨莲有些不同,一个修为如此之高的人不可能如此嗜睡,而且两人相处的前两日,即墨莲根本不是如此。
赫连宵眼底满是忧虑,他执起即墨莲的手腕,半晌,只觉她脉搏平稳,体内也无异常,不像中毒症状,轻轻放下她的手,赫连宵看着即墨莲的睡眼,低声说道:“你别有事。”
虽然不赞同即墨莲对自己有所隐瞒,然由人度己,若是他遇此情况,也可能会选择隐瞒,毕竟他不忍心看着对方跟着担忧难过。
然,赫连宵跟即墨莲的唯一不同便是,若是赫连宵知道自己无救,那么临死的时候他必将拉着即墨莲一起下去,在他的意识里,任何事情,任何人也别想分开他们。
夜色已重,赫连宵抱起即墨莲,回到即墨莲以往住的房间。
这里有客房,然有一种滋味却是难以戒掉的,那种娇躯在怀的满足赫连宵不想失去,也只有怀抱着即墨莲的时候,赫连宵才睡的踏实。
轻手轻脚地替即墨莲擦了脸,洗了手,又小心地替她洗了脚,这才将即墨莲放好,替她盖了薄被。
这一连串的忙活依然没有将即墨莲吵醒,赫连宵叹了口气,却没有多少难过。
毕竟他早已经打定主意,她生,他活;她死,他随着,在赫连宵的意识里,不管生死,他们总会在一起,是以,生死又有何区别。
自己也快速洗漱好,这才上了床,揽着即墨莲,嗅着她颈间的药香,满足地闭上眼。
窗外的星空中,月色似乎也柔和很多,不忍打搅这一对交颈鸳鸯。
这面温暖,另一面同样欢声。
虽然已晚,然路敏跟另一名女子所在的院中依旧灯火明亮,在路敏的房间内,两人坐在桌前,谈笑甚欢。
“久闻公主大名,卿婕早想见见,今日得见,才晓得传言有误啊。”女子感叹道。
此女便是大赫三绝之一的第一美女,尚书府千金姚卿婕,此女秀峨眉,眼如秋水,肤若凝脂,可以称得上是倾城美人。上一回皇宫宴会,姚卿婕因为来普济寺进香,未赶得及回去,是以,众人未有幸得见大赫第一美女。
路敏挑眉,眼底闪过不悦,不过,仅是一瞬,路敏问:“怎么?本公主比传言差很多?”
这姚卿婕虽是大赫第一美女,然在路敏看来,却不过是空有其表,看那若是说到对手,路敏第一个想到的不是眼前这个柔弱的姚卿婕,而是另一方那个清冷的即墨莲。
姚卿婕面色一红,她向来是众人吹捧的对象,几乎所有人对她均是小心翼翼,还从来未有人如此不客气的跟她这么说话,然,对方是公主,姚卿婕只能低低反驳道:“公主误会了,卿婕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传言不足以表现出公主的美丽跟气质来,公主容貌艳丽,胸有沟壑,举手投足见自由一番气度。”
不管什么女子,总喜欢别人的夸奖,是以,路敏的心情好了很多,路敏问:“那以小姐之见,这天下能配得上本公主的有谁?”
姚卿婕眉头轻蹙,有些为难地说道:“这…公主,卿婕不长出府,对外面的公子们也不甚了解,请恕卿婕愚昧。”
路敏有些厌恶地看着眼前的女子,虽有容貌,然,以后也不过是男子的玩物,一点自己的独立思绪没有,这种大凡以色事人者,色衰而爱弛,爱弛则恩绝。
对这种甚至有些愚蠢的女子,路敏只能直白地问:“今日下午在院中见到的穿暗红锦袍的男子你可见了?”
姚卿婕想了想,点头。
那男子容貌甚至比自己有过之而无不及,然,一个男子有如此绝世之貌也未尝是件好事,况且,这男子眼底煞气中,说话冰冷,想来也不是好相与之人。他身边站着一个同样出色的女子,这女子气质清冷,眼带疏离,通身一股慵懒气息,两人相携而立,却是一对璧人。
不得不说,即便再无知的人也会有明锐的一面。
“那你觉得本公主配他如何?”路敏问。
这一问倒是让姚卿婕瞪大了眼睛,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那一男一女是相互倾慕的,他们之间流露出来的是别人无法插进去的暖流,这公主到底是何意?想要拆散他们吗?
这位姚卿婕又真相了。
“这…”姚卿婕脸色有些发白,嗫嚅道:“公主,卿婕不认识那位公子,对他的性格处事也不甚了解,无法做出判断。”
姚卿婕的话让路敏眼底闪过锐利,这女人的意思岂不是说她跟赫连宵根本不配?
要不是这女人还有用,她哪里会花时间来跟这么个愚蠢的女人说话。
“若说从相貌气质上呢?”路敏掩下不耐,一定要得出一个结论。
姚卿婕面色已经不能用苍白来形容了,而是冷汗直流,心中苦笑,看来,传言却是不足以表现出路敏公主的强势啊,为了避免路敏的纠缠,姚卿婕只能硬着头皮胡言乱语道:“从公主的气质容貌来说,配那公子是恰好的。”
姚卿婕只能在心底对那名公子身旁的女子说声对不起了。
世上的女子大概皆是如此,即便最聪慧大气的,遇到心中之人,也会如小女人般争个长短好坏来。
路敏终于听到了满意的回答,心情这才渐好,她端起茶杯,一边问道:“你可知那女子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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