灼热。
胭脂一下就明白了他的意思,他想跑!还想带它走!
它脑中蹦出一个更可怕而疯狂的念头来,它想跟他走!
它想!它想选他当主人!
它该有一个这样的主人!
既然这么想了,胭脂便没有犹豫了!
就是现在!
明明是初次见面,人马间却默契十足。
它倾过身子,电光火石间,吊网间卧躺的李广一个鲤鱼打挺飞身骑上它。更是抢过了于单的弓弩和箭囊,趁势把于单推下去。
胭脂转身往南飞驰而去,这一路上匈奴派了几百骑兵追赶。
但是主人弯弓搭箭,箭箭例不虚发。
他们一路虽然疲惫不堪却也还算顺利,胭脂第一次踏上边塞这片陌生的土地。
它知道再跑,就要进入汉境了。
它不后悔!
就凭一路上他们之间这种浑然天成的默契,他的所有意思它懂,它的所有意思他也懂。
他们浑像一对磨合了多年的伙伴,这种感觉实在太好了!
胭脂重重地踏过草地,把牧草同野花的汁液染满四蹄。
也不知道那边有没有这样的好草原能让它跑个痛快,罢,罢,罢了!
胭脂的四蹄终于落进了汉朝的边境内,它越跑越快。丝毫不见疲累,它听见马上的主人说了一句听不懂的话。那是汉话,不同于自小听惯了得匈奴话。
但是那语气,胭脂听懂了,那是在夸他。
终于又跑了十多里,见着了汉朝城池和一些汉骑。他们围上来后,主人才勒马停住。
胭脂听见哗啦一声,那是箭矢被强行带出体内的声音。
鲜血四溅中,那些汉军围上来给主人包扎。
主人终于放心地俯在马上睡着了,胭脂轻快地驮着他跟着这些汉骑往城里走去。
那些汉骑都用眸光打量着它,而后叽里咕噜说着。
有一个人甚至想伸出手摸摸它,胭脂本能的躲开。
哄笑揶揄声中胭脂看到那个骑士涨红了脸,胭脂有些后悔,它只是天然地傲气。
但它慢慢听明白了那些朗声大笑中的善意,它觉得有些温暖。
汉人也喜欢匈奴的马,胭脂对未来充满了期待,它想它会喜欢这里的。
跑掉的不止被生擒的李广,还有被软禁了整整十年的张骞。
这十年间,他学匈奴话娶匈奴女人。远远看去,他已经很像一个匈奴人了,但是军臣单于知道他自己也知道,他一时一刻也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
所以,战火一起,他就被送到了匈奴的圣地龙城看守。
只是没有想到天意弄人,龙城被汉军烧了。
张骞趁乱同甘父带着家人骑马而去,一路行来不敢有半刻疏忽。
等到现在天近黄昏,又见着了一个湖泊,他们便就地安顿一夜。
篝火映红了孩子睡熟的脸,甘夫终于抽出了空当和张骞说话。
“汉军都打到了龙城,反击匈奴已经开始了。我们为什么不跟他们走?”
说起这个,张骞情不自禁地笑了。他心中溢满了自豪和更多的期待,“正式因为这样,我才更要完成陛下交给我的使命。多一个外援,就更多一份保障。”
张骞确实也犹豫过,这是回到汉朝的最好办法。
但是他不能,他不能这么回去见陛下。
所以他毅然而然地选择了继续寻找大汉的盟友,他只是深深地看了一眼纵横在马上的汉骑,便趁乱而走。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使命,命中注定的使命。(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