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吗?”洛冰凝楚楚可怜道。
“那行,不过你身份证得押给我!”周晔可没有半点怜香惜玉的意思。
说到底,两人只是萍水相逢而已,谁能知道对方是准备雇自己一天,还是十天?
“你想的美……我还没押你身份证呢!”
洛冰凝有些抓狂了,“你要清楚一点,我才是老板好不好?”
“可你拖欠工资呀,谁知道你到时赖不赖账?”
周晔嘿嘿一笑,“现在黑心老板太多,我这穷打工的不得不防着点。”
“你!”洛冰凝彻底无语了,“那你到时不还给我,拿着身份证要挟我怎么办?”
“好办!”
周晔拉过一旁的行李箱,从中取出了自己的身份证,“我的押给你,你就不怕我做手脚了吧?”
洛冰凝接过对方的身份证,迟疑了一下后,就从手包中将自己的身份证拿出,交给了周晔。
“妥了!”
周晔嘿嘿一笑,就把身份证收入了行李箱之内,不过却不是一张,而是两张。
周晔的动作非常的隐蔽,一旁的洛冰凝浑然不觉,她还以为已经将对方的身份证收入了手包,却根本没想到,此时它已经不翼而飞,重新回到了周晔的手中。
没错。
这就是周晔的超能力!
半小时之内,他可以把右手触摸过的最后一件东西,重新召唤到手中。
之前对付那个大巴司机时,就是用的这个超能力。
别以为这可是个没什么用的能力,事实上,周晔的这个能力非常牛逼,破坏力非常之大。
因为他所能召唤的,是任何东西!
小到一把枪,大到一辆卡车,都在他召唤的范围之内。
不过,这个超能力也有两个美中不足的地方。
其一、就是时间限制。一旦超过半小时,周晔就召不过来了。
其二、周晔只能召唤右手摸过的最后一件东西,比如他先摸了枪,又摸了刀,那他就只能召出刀,不会召出枪。
不过,经过这么多年的训练,周晔对这个能力已经掌握纯熟,基本不会失手,尤其是在执行任务期间,他会刻意保护自己的右手,还从来没出过岔子。
“好了,周晔同学,你现在已经是我的员工,开始履行你的职责吧。”洛冰凝笑道。
“我这就上岗了?”周晔还没有完全适应这个新的身份,不由愣了一下。
随后他笑问:“那好,请问老板有什么吩咐?”
“嗯,你先带我随便逛逛,然后算着点时间,等五点半接我朋友下班。”洛冰凝想了一下后说道。
“天这么热,逛什么逛呀?”周晔无语道。
“不是你刚才提议让我逛景点的吗?”洛冰凝面露疑惑。
“呃……”
周晔心说我那是为了打发你走呀,但他马上就换了一张笑脸,“之前你不是一个人么?我现在拉个箱子,不是很方便,明天!明天我好好陪你逛……”
“那现在干嘛去?”洛冰凝追问道。
周晔笑了笑,他心里其实早有计划。
“我想先去买个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