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 “我曾经在夙家的葡萄架下发现了一只母猫的尸体,是中了相思子毒素死掉的,从腹部到肛门全都是伤口,也是你做的吧?”
“你居然还知道相思子毒素,真是太了不起了。”张鼎轩惊叹,盯着夙夜,眼睛一眨也不眨地看了一会儿,遗憾地耸耸肩,“为什么你不是我的儿子呢?含玥跟你比起来,简直就是个还生活在幼儿园里的小黄毛丫头。”
“我可不想有你这样的爸爸。”夙夜淡淡说。
张鼎轩没在意他的讥讽,坦白承认:“那只猫是我毒死的,在实验室里,我解剖过许多只小白鼠,忽然一时兴起,想看看猫和老鼠的生殖构造,到底有什么不同,就随便抓了只母猫。”
没有什么需要问的了,这家伙明显有着双重人格,迷恋科学、醉心研究,根本就只活在自己的臆想里。
极端的偏执,也极端的可恶。
和爱德华·盖恩一样,他甚至,不以为自己的行为是错的。
“你既然说生命是奇迹,又怎么能把自己当做神祗,肆意的剥夺别人生存的权利呢?”夙夜站起身,准备离开。
“我是在做科学研究,任何研究都会有所牺牲的。”张鼎轩理直气壮地说。
地球人跟火星人是没法沟通的,夙夜转身,刚抬起脚,就被张鼎轩叫住了:“等等!”
夙夜回头,询问地望着他。
“我解答了你所有的疑问,你也应该投桃报李吧?”张鼎轩皱着眉头。
夙夜静静地等他说下去。
“你是怎么发现我是凶手的?”
夙夜沉默了许久,嘴角慢慢浮现一丝嘲讽的微笑,慢吞吞道:“你不是很喜欢科学研究吗?那么,你就慢慢研究吧,反正等待审判和执行死刑还有挺长一段时间。”
没再理会身后气急败坏的张鼎轩,夙夜毫不迟疑地打开铁门,一步一步离开。
为什么会怀疑到他呢?
夙夜想起了墙上的血十字,中间那个“十”字的竖,明显比其他笔划粗重。如果不考虑蘸血量多少的问题,那么可不可以理解成,是后来刻意添加了一笔,加以掩盖?
夙娅总是直接去掉姓氏,称呼张鼎轩为‘鼎轩’,而‘鼎’字太难写,谐音的“丁”字就容易多了。当然,写‘张’也可以,不过最容易写的还是‘丁’字。
张鼎轩很聪明的,估计他看见那个“丁”字,马上明白了妻子的用意,所以他抓着夙娅的手指,把那个“丁”字描成了“十”字,因为要掩盖下端勾的痕迹,所以那一笔特别粗重。
至于另外两个“十”字,不用问张鼎轩,夙夜也可以断定,一定是他后来添画上去,用来掩人耳目的。
在这个世界上,喜欢达·芬奇的人很多。但真正了解他,知道他是狂热的女性崇拜主义者,赞许他盗窃尸体用以解剖研究的行为,并且青出于蓝胜于蓝,索性用活人做解剖研究的人,绝对不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