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外出赴宴,刘敢自然要盛装打扮一番,换上一套锦衣华服,套上一双新式长靴。
出了门,豪车的双驾马车以及俏生生的糜贞,在大门口已经等候多时。
“大王出趟门,莫非也要略施粉黛?”
糜贞显然等待的久了,神情有些不耐烦,说话也难免夹枪带棒。
一开口,糜贞就有了悔意,怎么说面前之人都是高高在上的大王。
在大王面前,说话不注意分寸的话,可是会惹来杀身之祸的,她自己遭罪事小,牵连家里人就事大了。
余光一瞄,却见刘敢面上并无波澜,想来这位大王并未把方才的话放在心上。
糜贞不由暗暗长出一口气,心想这位大王还不错,至少大丈夫的胸襟还是有那么一点的。
“糜小姐,我有一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刘敢微微一笑道,他倒是一点不在意糜贞的挖苦,这并非做作,也不是他心胸宽大。
这是一个新时代的男人,最应该具备的绅士品格。
在女士面前,尤其是一位优秀的女士面前,做为男士,不应该在一些小问题上斤斤计较,因为那样很没有风度。
而刘敢,无疑是一位有风度的男人。
“什么话?”
糜贞和刘敢还不算熟络,自然搞不懂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随口问道。
刘敢笑容不减地对上了糜贞的眼神,心中暗暗赞赏这对明眸善睐的同时,口中娓娓道来:“有的人生来就好看,不用胭脂粉黛也好看,这叫天生丽质难自弃。”
糜贞俏脸微红,娇羞之色一闪而逝。
“不要误会,我说的不是你。”刘敢一脸坏笑,伸手指了指自己,“我说的是我自己,唉,天生就是这么好看,基因太好没办法。”
糜贞顿感尴尬,还以为刘敢是夸她,没想到竟然闹了个大乌龙。
暗暗鄙视刘敢的同时,糜贞问道:“基因是什么?”
“呃……”刘敢一阵语塞,旋即笑道:“时间不早了,练师要久等了,我们快上车吧。”
糜贞默然无语,不紧不慢地跟着刘敢坐上了马车。
步练师的家在舒城以东的东城,那里是一块人口密集的繁华地带,明王府与之相隔的距离倒也不远。
马车一路前行,七拐八拐之后,终于来到步宅大门口。
马车上,刘敢躺在那里呼呼大睡,似是睡着了。
糜贞又好气又好笑,想了想,没有立刻叫醒刘敢,自行率先一步下了马车。
长街之上,过往人流络绎不绝,小商小贩各种叫卖,周围一片热闹繁华之色。
一旁,潘璋见刘敢半晌没有动静,于是想唤一声:“大……”
刚刚开口,潘璋就被糜贞出言阻止。
“你家大王累了,让他歇息会儿。”糜贞小声说道。
潘璋掀开帘幕往里瞧了瞧,见刘敢真的睡着了,这才放心在旁等候。
潘璋知道刘敢的睡眠很轻,所以不敢发出一点大动静,周围路过的人,但凡声音有点大的,都被潘璋吩咐手下驱赶而散。
糜贞有点羡慕刘敢,打个盹都有这么多人小心的护着。
此时,糜贞看见前方不远处,来来往往的人群里,有一个小孩特别引人注目。
寒风阵阵吹来,街上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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