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奕身子一震,在那一瞬间,仿佛感受到了来自龙厉浓烈的嘲讽,自己说的、做的一切,都成了跳梁小丑般可笑。
“对了,皇兄,孔雀王那老家伙托我带了一封文书,还带来了一个人,我已经把人送到宫里了,你想如何处置,随意。”
当龙奕从自己的思绪中清醒,面前已经早就没了龙厉身影,他恍惚地问。“靖王走了?”
常辉心下一跳,低着头回复,“皇上,已经走了半个多时辰了……”
心里则想,皇帝的病情似乎不太对劲啊,夜晚辗转反侧难以入睡,白日消沉无力,常常神游天外,这样怎么跟靖王斗智斗勇?
“银辉郡主在外等候,皇上,您见还是不见?”那个苗人郡主看起来也不是个省油的灯,常辉叹了口气,若不是他挡着,她还想直接就闯进来,简直没规矩!
“不见,安排个地方,让她住下。”龙奕没好气地说,话锋一转。“把这封文书念一遍。”
文书里,无非是孔雀王巴扎请求朝廷把他的一位庶子册封为世子,还请皇上照顾自己的小女儿,跟自己想象的如出一辙。
巴扎即便是块鸡肋,在这个他急需要集权的时刻,他更不想巴扎倒戈相向,投靠龙厉那一派。
“常辉,笔墨伺候,朕说你写。”
回信写到一半,殿外传出纷乱的打斗声,皇帝本就心情极差,不耐地瞪了常辉一眼。“外面在吵什么?”
常辉马上跑出去一看,“登登登登”又回来,一脸尴尬。“是那位银辉郡主……。”
生生打断他的话,龙奕怒色分明。“告诉她,如果想在京城留下来,就不要任性妄为,这里是皇宫,不是她的藩王府!”
他堂堂天子,压不过自己弟弟的风头也就算了,敢情区区一个苗人郡主也敢跟他唱反调,给他找不自在?
怒急攻心,却又迟迟无法获得耳根清净的生活,他满心烦乱,鼻子竟再度流出两管鲜血,染红了三块帕子后,最终才止住。
……
风府。
屋内的血腥味,渐渐散开。
秦长安坐在床边,明云趴着,看上去正在熟睡,小脸红扑扑的,眉眼很是清秀,哪怕她没有时下女子的刻意装扮,她很难想象,那个总是喜欢缠着她,一口一个“俊猪姐姐”的小姑娘,会是一个被自己姨娘出身的亲娘养废了的,甚至是一个目中无人,飞扬跋扈,而且不懂敬重自己嫡兄的讨厌鬼。
怪不得,当初深受这对母女荼毒的明遥内心纠结,或许跟过去的明云相比,眼前这个傻妞单纯无害,反而更惹人怜爱。不过,明遥终究不曾失去最后的理智,还是答应让秦长安放手一试,只因整个天下,唯独她敢提出开颅,也唯有她敢做。
一切都很顺利,或许是她半年来一直致力研究不经意得到的那个头骨,只要有任何想法,全部记在手札,一开始用老鼠和兔子试手,倒是等到这一天的到来,她知道自己只有五六成的把握,也无法找到一个相同病症的活人让她先试水,还有一半要看明云的运气。索性,明云傻人有傻福,运气挺好。
明云的长发全都被剃干净了,方便她动刀,如今圆圆的脑袋用纱布包裹着,后脑有一处细微的伤口,约莫只有中指长短,看上去像是个小尼姑。
不过,明云已经昏睡了三天三夜了,只要她能醒来,开颅就是成功的。她隐隐有点不安,开颅过程没有大出血,也没有挑断危险的经脉,难道明云真正要迈过的是如今这个坎?
有人敲了敲门,走了进来,一袭黑色长袍,头上不再戴着锥帽,已经很坦然地将真面目示人,正是吴鸣。
秦长安头也不抬,替明云盖好身上的薄被:“吴鸣,我每天用老参吊着她的命,她还能挨个几天,不过,最多也只能熬两天,虽然开颅过程中没有任何意外,如果将来两天内她还不清醒,可能会成为一个活死人,身躯虽然还在,却仿佛没有灵魂,一辈子只能靠人照料。我曾经在北漠看过这样的人,由于出身贫困,家人照顾了十年,最后还是放弃了,村子上的人都说是他的魂魄被鬼差勾走,只剩下躯壳,其实在我们医者看来,这些都是无稽之谈。”
吴鸣看向她,眉宇有一抹愁云,倒还是故作镇定,轻声问道。“明云脑子里的血块虽然取出,人也许会醒不过来,是吗?”
“是这样没错。不过,言之过早,还有两日,继续观察。”
“王妃已经竭尽全力,我明白必然会有不小的风险,就算她真的一辈子这样,我也会养着她,绝不会让她自生自灭,王妃不必内疚。”
她淡淡一笑:“再看看吧,也许到最后一刻会有奇迹发生,说不定呢。”
“王妃此生见过奇迹?”吴鸣的眼神忽明忽暗,他已经很久没有戴上锥帽,除非要上街,不想吸引太多异样的目光,借住在风家,风离夫妻并未流露任何鄙夷之情,他已经可以在阳光下自如行走做事。那张脸乍眼看上去十分丑陋,毁的很彻底,几乎没有一块完整不被破坏的肌肤,倒是脖子上和双手的肌肤白皙光滑,看得出来他很长一段时间过的是养尊处优的生活,跟那张脸差距甚远,而且,他不曾拒绝秦长安的好意,替她打理商铺,学习经商,身上那股官宦子弟的高洁气质渐渐被商人气质掩饰。
秦长安默默睇着他,她没见过他本来的样子,倒是在古玩店那副肖像画里见过一次,他本该是明月清风般的人物,那种正气却又昭昭的风华,曾经令她觉得惊艳。而此刻,他的丑陋很明显,却让人更敬佩他敢于重新开始的决心。
“我见过奇迹的发生,吴鸣,明云遭遇了这么多,若是可以改掉以往的毛病,那就是上苍给她重新做人的机会。你在苦难面前不曾把她丢下,不管她的死活,她如果能够醒来,一定要衷心尊敬你这个兄长,否则,我会后悔救了一个不知感恩的废物。”
“希望如此吧。”吴鸣依旧惜字如金,目光还是忍不住飘向内室的床边,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王妃,接下来我守着明云就行,您早些回王府歇息吧。”
“好,我明天再来。”
“我送送王妃。”
秦长安朝着他浅浅一笑:“走吧。”
“王妃,您虽然离开了北漠,倒是你的故事还在民间口口相传,还有人好奇那位郡主府的后院人,身在何方。”
“我们之间还需要绕圈子?想问什么就问吧!”秦长安直言不讳。
“当年郡主身边的那个后院人,他便是靖王爷吧。”
秦长安沉默了一会儿,知道吴鸣是个聪明人,倒是没想起他是怎么发现其中的漏洞。
“上回王爷让我在酒席上揭开帽子,以真面目示人,我做好了被王爷羞辱的打算,毕竟一路上耳闻王爷的名声。不过,王爷最终没有把我践踏到地下,我记得他说了一句话,他看惯了我这张难看的脸,已然不会再受到惊吓。再者,王爷身段颀长,气质出众,见过一面,必有反响。因此,当年王爷用的是易容术吧,他是得知王妃深受情蛊折磨,才借用我的名字和身份,故意接近王妃,是吗?”
她没想说谎,轻点螓首。“你猜的对。”
“王爷跟您原来就已经相识?”
“我们相识多年,只是之间纠葛太多。”
“身为男子,我明白王爷愿意为一个女子不远千里而自降身份,必然对王妃极为看重。”
“若你还是尚书之子,你恐怕不愿当任何贵族女子的后院人吧?”
他苦笑了下,脸上的疤痕更加扭曲:“王妃的眼睛是雪亮的。人不轻狂枉少年,北漠虽有后院人的说法,那都是贫贱男子才愿意放下身段当女人的附属品,没有名分,只能守着一个小小的后院。我在一夕之间变得落魄,却不愿意为了钱财出卖自己,上天给了我最坏的结果,把我的脸毁了,却也因为坏到极致,反而让我顺利离开了小倌倌,我又怎么会为了虚荣而去当后院人,这不是重蹈覆辙吗?更别提,我的脸毁了,恐怕连成为后院人的资格也没了。”
“人各有志,只是你不必说的如此绝对,这世上总会有人看的不只是你的脸,而是你的心。”
吴鸣愣住,他对人性早已失望透顶,一个天之骄子被毁了容,当然不能奢望能有女人毫不介怀地接受他。
他曾经有一个青梅竹马的官家小姐互相倾慕,但在明家出事后,他曾经想见她,却被拒之门外,他在她家门口等了一整日,直到被小倌倌的人拖了回去,也不曾见到她一面,甚至连让人给他带句话都不肯,仿佛过去的倾心爱恋,全都是泡沫。短短三个月后,她就重新跟别的官宦子弟定了亲,一年后便嫁人。
这段内情,只有他一个人深埋心底,而就在她嫁人的那一天他被请去一位达官贵人的府上,也正是在这场酒宴上,失魂落魄的他激怒了对方,对方原本就因为他几次三番的高傲拒绝而怀恨在心,竟然用一种火辣辣的液体泼在他的脸上……那一天,他既为那位官家小姐的另嫁他人而愤世嫉俗,又在酒宴上受到最可怕的羞辱和伤害,从此以后,他再也不是昔日的明遥了。
这世上或许是有女人,可以豁达地接受一个面目尽毁的男人,忽略他的丑陋残缺,能看到他内心的坚定不移,而这个女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若他还是当年那个名扬一时的明家大公子,若他不曾被迫踏入小倌倌这种肮脏的地方,若他可以早些遇到还未出嫁的她,他便可以理直气壮地说出内心对她的仰慕。
仰慕,本不该滋生,哪怕秦长安和亲远嫁,这一年的时间,他本以为可以冲淡一切不该有的情愫,但就在他在风家见到她的那一刹那,他知道他不过是自欺欺人。
就让他守着这个秘密,过一辈子吧,靖王爷顶着他的这张脸,可以娶到秦长安这样的女子,而他却没有这样的运气。
目送着秦长安,直到她的红色轿子消失在他的视线,他还是定定地望着那个方向,他咽下一口苦涩,或许,她不会知道他拼命为她打理商铺的大小琐事,更是抱着无人能懂的心思,想要得到她的肯定和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