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家这重外孙的百日宴,办的十分隆重,基本上太原城的上下官员都给发了帖子。大部分的官员都赶过来了,没来的官员,基本上也送上来礼品和贺喜的回帖。
府内也是张灯结彩,摆了近百张桌子,流水席像是不要钱似得铺了下去,城内的杂耍唱戏的班子请了好几个,各种叫好的声音,几乎要翻了天去。
“老爷子,我们这都闹了半天了,怎么还未见到您这重外孙呢,也抱出来给大家看看啊。”在林家的堂屋里头,摆了三个桌子,能进到这屋里的,基本上都是太原城排的上号的人物。
这说话的,名叫王劲松,是按察使司的一个副使,以前林老爷子也做过这个官,所以,这个王劲松在老爷子面前一直都是以晚辈的姿态出现的。
因着这个原因,他和林家的关系也比较近,时常和林羡海等人一起喝酒谈天。
“是啊,我们以前可是一直听说林家的这个小少爷如何聪明,老爷子可得让我们见识见识。”边上的人也跟着起哄,屋子里头很快就热闹了起来。
老爷子的手中摩挲着拐杖,听着众人的声音,当即呵呵一笑,转头看向了一个丫鬟。“去通知方洪少爷,是时候该将我这重外孙抱出来了。”
那丫鬟应了声,然后赶紧的走入了后堂,不大一会儿的功夫,方洪和谢朝雨就走了出来,在谢朝雨的怀中,还抱着一个头戴虎头帽的婴儿。
“嚯。”在看到方洪和谢朝雨的时候,在场的众人在心头不由的赞叹了一声。这孩子的父母看样貌也是不俗啊,孩子长得肯定也好看啊。
屋内的客人不少,但丑娃丝毫都不怯场,反倒睁着圆溜溜的眼睛在四处观望着,似乎对这世上的一切都保持着强烈的好奇心。
丑娃经过这一百多天,早就已经长开了,不复一开始那皱巴巴的样子了。皮肤白里泛着红润,眼珠子仿佛漆黑的木炭,看上去十分可爱。
众人见了,自然纷纷的恭维着。幸好来这的没有女眷,不然丑娃肯定逃不了被轮番逗弄的下场了。
“我们接下来是不是该给小少爷穿百家衣了啊。”如今日头已经到了晌午,众人也都用了午饭,也到了百日的重头戏了。
在婴儿百日这一天,就得给孩子穿上百衲衣。百衲衣,就是亲朋好友,各家取出一块布料,拼凑成一件衣裳,婴儿穿上百衲衣,则消灾纳福,平安吉祥。
林靖远抚须而笑,一边的管家则迅速的托着一个托盘走了过来,在托盘之中,有一个颜色纷杂的衣裳,有点像是乞丐服,布满了补丁。但用料却极好,绫罗绸缎,绢丝绮布,几乎各种上等的料子都能见到。
谢朝雨双手拿起百衲衣,套在了丑娃的棉衣外头。丑娃用力的扯了扯自己身上的衣服,似乎有些嫌弃。
百衲衣穿好了之后,方洪则拿起一个银制的长命锁,套在了丑娃的脖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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