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他不喜欢出汗的感觉,但是如果能够跟眼前的男人有更多的身体接触的话,无论要他做什么他都愿意。
运动过后,两人找了一家物美价廉的小饭馆吃了顿午饭。
夏铭的胃口很小,陈恒就会给他夹很多菜,看着眼前跟小山一样高的瓷碗,青年弱弱地开口:“已经够了。”
陈恒眉眼不抬,“你太瘦了,要多吃点。”
这是在关心他吗?
夏铭开心地半眯起了眼,默默地闭上了嘴,任由男人继续往他碗里夹菜。
嗯,他一定要把男人给他夹的菜都吃光光。
最终,夏铭还是没有将那么多菜都吃下,他的胃太小了,根本装不下这么多食物。陈恒看他很辛苦地吃东西的样子,温和地道:“吃不下就不要吃了。”
青年掀起长长的眼睫瞄了他一眼,“你会不会生气?”
陈恒一愣,不懂他的脑回路,不过还是微笑道:“不会生气。”
夏铭这才将筷子放下,摸了摸圆滚滚的肚子,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此时已经是夏末秋初,凉爽的风拂来,吹乱了陈恒略长的刘海。夏铭忍住了想要触摸那细软发丝的冲动,默默地跟男人一起慢慢散步。
在这秋风送爽的时刻,青年忽然就想起了跟男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刻。
那时候别人都对他说他得了精神病,要送去精神病院医治,他听了很不开心,整天都不肯说话。而他父母也担心他会发病,一直将他关在了屋里。那一次,他悄悄从窗户爬下,躲过家里的佣人,开着车偷溜了出去,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只好开着车漫无目的地转圈。
就在这时,他遇到了一个男子,说是想让他搭一程。
他没有防备,给那个男子开了车门,却没有想到对方居然是一个抢劫犯。男子不仅抢光了他身上的现金,还抢走了他的车钥匙逼迫他下车。因为对方拿着刀,眼神凶狠又咄咄逼人,夏铭只好听从对方的命令下了车。
本来以为自己要流落街头了,就在这关键时刻,陈恒仿佛一个英雄,金光闪闪地从天而降,直接将手上的公文包砸在了坐在敞篷跑车里的男子脸上。
男子“啊”地叫了一声,正要开车,陈恒一个箭步,身形利落地跳到了副驾驶座上,直接一拳揍在了男子的鼻梁上。
那是夏铭第一次看到有人的身手这么好,干脆果决,每一招都像是经过机器精密的计算,力与美的完美结合。
那时他就站在了车外,跟傻了一样看着那个车里的男人单方面地碾压抢劫犯,等到抢劫犯被打的奄奄一息时,男人用袖子擦了擦脸上被溅到的血,伸手在抢劫犯的兜里掏啊掏,掏出了一只手机。
他才知道,原来这个抢劫犯在抢他之前,还抢了男人的手机。
陈恒拿到手机后,就拿着公文包跳到了车外,面对呆愣住的夏铭,他神情倨傲,语气散漫中藏着一丝危险,“知道一会儿跟警察怎么说吗?”
夏铭忽然开窍了似得,“你放心,我不会跟警察说起你的。”
陈恒听了,满意地眯起了眼,没再跟青年说一句话就离开了现场。
后来警.察来了,医院给那个抢劫犯验伤,发现他鼻梁断了、脾脏破裂、肋骨断了三根,有一根差点插.入肺里送了命。警方认定打人的人有故意杀人未遂的倾向,让夏铭说出是谁干的,夏铭打死也不肯说出陈恒,最后还是让家里的人摆平了这事。
从那天起,夏铭就疯狂地爱上了陈恒。
他也不知道男人到底有什么魔力,可是他就是忍不住被陈恒所吸引。他学过素描,按照记忆里的样子画出了男人的脸,然后让私家侦探去查。等待的过程无比的漫长,直到半个月后,他终于知道了陈恒的所有信息。
也就是在那天后,他瞒过众人假扮一个出租车司机,一直在男人的公司周边徘徊。
将往事在脑海里过了一遍,夏铭回过神来,看着身边温和宁静的陈恒,嘴角溢出的笑容干净而纯粹。
虽然不知道男人为什么跟换了一个人一样,变得温润谦和,但自己还是狂热的爱着对方。
想舔/遍他的全身,想将他囚禁在床上。
日日夜夜,完全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