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以,夫君啊,可要乖乖的,不要逃哦!否则,奴家会很生气,很生气的!
沫流光自然是不知道慕容景寒的想法,不然她也许真的会找块豆腐撞死算了。
你想,被这么一个腹黑的绝色美人成天惦记着,日子还能过下去吗?还是早死早超生,早死早投胎的好。
不过,现在的沫流光还是一派天真。
不得不感叹,无知的日子是福啊!
慕容景寒,你也太邪恶了,我不至于沦落到要挖坑的地步吧?还有,那是比喻啊比喻,你不要把这件事套在我的身上好吧?沫流光黑着脸都不知道要说啥了。
哼哼,等出了这阎王殿,那还不是天高任鸟飞?你还能抓住我?开玩笑,除非你会飞!
沫流光显然忘记了,猎人抓鸟需要会飞吗?只要有猎枪就好了。
看我,百步穿杨,便是如此。
天空湛蓝,白云纯粹,微风轻拂过耳,真是,惬意啊!
沫流光背着个小包袱,骑在小白马上,白衣翩翩,真是好一个文弱美少年。
至于慕容景寒,则是高大的黑色骏马,身无长物,干净利落的很。
一黑一白,行走在一起,更是鲜明的对比。
沫流光的小白马和慕容景寒的黑马,就像是儿子和老爸,站在一起就觉得好笑。
一个矮矮小小,一个高高大大,最让人无语的是,少年骑小马,女子骑大马,让人忍不住侧目,咂舌不已。
谁家的少年,可以脸皮这么厚,与此女子一道?
“喂,我说,慕容景寒,我们到底要去哪里?”沫流光这段日子脸皮是越来越厚了,周遭人的意见和吐槽耳朵自动就过滤掉了,“还有,你能不能把脸换回来?”也不知道这女人是要干啥去,还易容了。你易容就易容吧,最起码弄个好看点的啊,偏偏就换了张平凡无奇的脸,害的她一点感觉都没有了,连饭都少吃了几碗。
不过,易容什么的,要弄个比慕容景寒本来的脸更好看的,那还真是难度非一般的大。
“夫君,我们的感情那么好,你却这样叫奴家,奴家是会伤心的。”慕容景寒撇了一眼沫流光,淡淡的说道:“奴家伤心了之后,就想和夫君一起过简谱的生活,所以,我们到下一个镇子上,把马儿卖了,一路走过去吧。古人云,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奴家倒是想试试——”
我勒个去,沫流光僵着脸,似乎是回想起先前那苦逼的日子,身子忍不住颤抖着。
从阎王殿出来后,她逃了不下三次,但每一次都被慕容景寒给找到了,于是日子越来越凄苦了。
从大鱼大肉到清粥小菜,现在自己身上除了换洗的衣物连银两也没收了,靠这小马驹逃跑,还真有点异想天开了。
本来两人骑的马儿都是一个品种的,但鉴于沫流光的逃跑历史,慕容景寒果断的给她换了个劣质品,加大她的逃跑难度。一路上,看着沫流光骑在这小马上,真是怎么看怎么欢乐。
至于,为什么总能找到沫流光,那就是阎王殿的秘辛了。
非一般人不知晓。
所以,慕容景寒才那么有把握。
只是想不到,夫君的武功却是如此之高,看来夫君的背景,绝对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简单呢!
不过,如此,便更有意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