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笑得眼睛就像弯弯的月亮:“你还蛮贫的。嗯,拎了这么多水,今天晚上又可以冲凉了。”
孙大圣起身,拎起一桶水向楼上走去。凤珑玲冲着他的背影龇牙咧嘴。
虽然他不愿意跟奚蒙蒙住在一起,但是考虑到这个女人为了打水还冒那么大的风险,举手之劳就帮她一把。
见到他拎着水上来,奚蒙蒙有点意外,在她的身后,那十二岁的奚壮壮皱了皱眉,转身离开。
“谢谢你啊,大圣,没想到你这么有心。”
孙大圣直起腰来:“我没,别的意思。”
奚蒙蒙笑,倚在旁边的柜子上,就跟一没骨头的蛇一样,这模特要摆起pose来,那举手投足都是风情万种的,她暧昧地看着大圣:“我也没别的意思,你说话越来越顺溜了,人也越来越性感了。”
无聊当有趣,孙大圣转身就走。
奚蒙蒙在后面追着叫他:“喂,你到底怕我什么?我又不是白素贞,难道你怕我吃了你?”
孙大圣没回头,这女人是老司机,像他这样纯洁的人,不搭腔是最好的防御。
“你知道吗?你不愿意跟我住一起,其实我一点都不在意,你完全没必要送一桶水来示好的。”
孙大圣怒了,他噔噔走回去,逼视着她,一直走过去,可惜他的气场真不够,那奚蒙蒙不仅没有后退,反而挺着傲人的胸迎接他的挑衅。
他张了张嘴,最后还是闭住了,掏出电纸书,写了一段话给她:“我帮你提水,是不想你被人掳走。以你的个性,被人掳走肯定会出卖我和凤珑玲,所以,我提水给你,不是向你示好,也不是表示歉意,是为了我自己。”
奚蒙蒙笑:“逻辑好严密。不过你哪只眼睛看出我是那种会出卖你们的人了?”
“防患于末然。”
“哦,你要这么说那还差不多。对了,好像珑玲根本不知道你是变异人?你为啥瞒着她?你看,这件事,我也没有跟她说,我还是一个口风很严密的人嘛。”奚蒙蒙说着,习惯性地往后撩了撩头发,结果却撩了个空,因为她已经剪了短发。
“我不是变异人。”
“那你是进化人?”
“都不是,我是普通人,你对我不要寄希望太大,我不像你期望的那样。所以,你也不必事事讨好我,没用。”孙大圣说话是很直接的。如果要说情商,那真是太一般了。
“不是就不是呗,谁稀罕呢。”奚蒙蒙轻描淡写般的说,但是脸皮还是微微泛红,毕竟是女孩子脸皮薄,这么被孙大圣当面打脸,对她来说真有点不可思议。
如果不是发生了这种灾难,像孙大圣这种等级的男人,只能做她的粉丝,连见她一面的资格都没有。
孙大圣转头回了1404,凤珑玲见他回来,脸色好像不太对,不由开玩笑似的说:“怎么的?现在想到道歉了?被讽了吧?热脸贴在人冷屁股上了吧?我呸!我这什么比喻,就你那脸,哪有资格贴!”
“……”
孙大圣真心觉得,女人这种生物,是世上最可怕的。看上去很美丽,一接触心灵俗不可耐。
(PS:最后一句,仅代表大圣童鞋不成熟的看法,不代表作者看法,女童鞋不要迁怒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