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我们自然不当回事,做鸟雀散。可慢慢,我发现了不对劲。那男人的痛苦不似作假,在送医后他还几次三番上门滋事,说是下身完全瘫痪,没有复原的可能。
一个孩子怎么可能造成这么严重的伤害?
还等我想出个所以然,那孩子出事了――从百货大楼顶楼坠落。这事几度占据新闻头条和微博热搜榜,想不知道都难。
我并不相信网上以讹传讹的真相,认为这里面水份大得很。如果不是奇迹发生,怎么会有人从二十八楼摔下来还好好的活着?
微博下一片质疑恶毒的声音,的确,这孩子很不幸。
本来这事我们大可以置之身外,没想到不多时便有微博扒出“桑姓女童”的底细――因为她的信息大咧咧挂在警局寻人网页上。
索性图片打了码,孩子的容貌才没有泄露出去。
不少网友开始一窝蜂的对警局进行语言攻击,官网首页下净是批评警方不负责任,将走失儿童交由他人扶养的话语,不少网友认为孩子待在警局就不会遭遇不测。我觉得莫名其妙,一切都是通过正规的法律途经做的决定。
迫于社会舆论压力,我们不得不联系穆先生放弃扶养孩子的权力,当然,穆先生给出的答案是否定。
我也不觉得警方需要顺从舆论的走向做出不正确的判断。后续我们不断从百货大楼方面取证,力求还原事发当时的情况。
很奇怪,不论是走访目击者还是调查监控录像都找不到桑葚从楼层走到顶楼的迹象,案发现场没有血迹、打斗的痕迹,就像有什么凭空消失了似的。
事情最终以巨星Ian带走桑葚落幕。上司认为这是最好的结果,决定以“失足坠楼”结案。但我不这么认为。
我上门要求做口供,Ian却频频以“患者不愿回忆那段记忆”、“情绪不稳定”等理由推辞,以至于我连小姑娘的脸都没见到。
这成了一桩无头悬案?
同事们纷纷劝我放弃,大约是时间久了找不到一丝头绪,我真的想放弃了。
你以为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不,坏事依旧在发生。
就在今天下午,一个被揍得鼻青脸肿的男人出现在警局门口哀哀哭叫,看见警察跟看见救星似的――
这男人是个人贩子。
问我怎么知道,他身边有部手机,反复播放着男人跪在地上求饶的画面:“我是混蛋……我、我拐卖了很多小孩,入室抢劫、还把卖不出去的小孩的器官拿到黑市上卖……您饶了我吧、我都说出来,求你饶了我吧!”
男人事后回忆却怎么也想不起自己被谁揍了,而那部手机正是他自己的。
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诲,这是件天降的好事,但――
难道只有我注意到了,事情里拎着男人衣领的手的大小明显是个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