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是,这十年的时间里,或许真的改变了太多的东西。
什么时候,这些口口声声叫自己主人的人也会这样怀疑自己了。还是说,在他们心里,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自私的人,自私到因为害怕失去自己此时拥有的一切而刻意不准他们与姬陵相认。
他又一次意识到一个事实:时间,果真是可怕的东西。
可他却从未意识到,自己独自一人的承受只会让事情变得越来越糟糕。
“那是因为这么多年,你一直把所有的事情都藏在心里,你心里在想些什么,要做些什么,从来不肯告诉我们。你不喜欢我们叫你主人,因为你说我们是同生共死的兄弟,可如今这桩桩件件的事情,你都选择一个人去背负,那我们呢?”
一直以来不曾为此事争辩的晴马,终究是忍不住开口,他再也不能看着面前这个被他们视作生命的人自己孤身去承担一切,在这十年的时间里,把自己从一个坚毅果敢的少年变成了如今这幅承担一切罪责承担一切伤害却仍闭口不言的模样。
这根本就不能解决任何问题,只能让他在自我折磨里更加痛苦。
火舍看着沉默的夜锦衣道:“你这十年里,身上受了多少伤,又有几次差在鬼门关里回不来,你从来不说。若非鬼宿他们,我们恐怕永远不会知道你一个人在承受些什么。”
夜锦衣心里一颤,像是突然被人找到了自己的软肋,他的鼻子发酸,这十年里所受的痛苦和无助,像是找了宣泄的出口。
这十年里,在别人眼里顺利无比,风光无限的十年里,他也记不清自己受了多少伤,是如何在一路的艰难里摸爬滚打出来的。
他找不到比伤害自己更有效的方法了,每次,只要想到这些一直在为自己潜伏的人们,他就会告诉自己,忍忍就过去了。于是,他就这样,忍了十年,慢慢地,他不愿意再将自己真实的情感真实的想法显露给任何人,他把自己封闭的严严实实。
他想,总有一天,他们会理解自己。
可是,他却忘了,有时候理解不能只靠猜,只靠最后的结果,还需要你明明白白地告诉他们。
他想起来卫卿笑对自己说的话,他开始疑惑了,或许,真的是他自己错了,只想一个人承担一切,却忘了这些一直在为自己努力活着的人,忘了给他这些同生共死的兄弟们一个最大的安心。
他抬头,将面前的四个男人仔细地看一个遍,才叹口气:“恐怕没人比你们更清楚仇恨的滋味了,这十年里,你们过得如何?”
面前的四个男人哑然,这个答案,不言而喻。
因为,仇恨本身,就是很可怕的东西。
若你这整整十年里,都只有仇恨支撑着你活下去,那你会知道,你的生命将被打上它的烙印,你的余生,都只会痛苦下去。
夜锦衣又苦笑道:“那这十年里,我又过得如何?”
没人回答,也不需要有人回答,因为这个答案不但不言而喻,还残酷至极。
夜锦衣道:“姬陵,不该和我们一样。”
不该和他们一样,永远只为了仇恨而活着,永远承受着锥心的痛苦。
若可以去爱,就千万不要去恨。
他们四个看向夜锦衣,眸色复杂。也许当他们开始怀疑的时候,他们就知道自己的怀疑是错误的,可是为了一个肯定的答案,他们不得不去质疑,质疑这个他们最相信的人。
他们不后悔去怀疑夜锦衣,但是却知道,这是他们做的最错误的一件事情。
夜锦衣没有再看向他们,只是站起身来转身打算离开。他打开房门,停住了脚步,头也未回,只是声音冷清至极,听起来没有丝毫商量的余地:“我也永远不会告诉你们,姬陵在哪。”
“主人。”
带着愧意的,真诚的,略微沙哑的声音在他背后响起,这是夜锦衣第二次听到他们如此郑重地叫自己主人。
第一次,是他们二十九个人在姬容的墓前立下血誓的时候,他们的一声主人,注定了他们此生将为他而活。
夜锦衣的脚步顿了顿,但还是头也未回地踏出房门。
“原来,你才是彼岸阁的老板。”夜锦衣才刚刚走到拐角处,卫卿笑就抱臂出现在他的面前,挡住了他的去路。
夜锦衣没有开口,只是错身从他身边经过。
“我不是故意要偷听的,我来给你拿药,谁知道你们都在。”卫卿笑猛地退后两步,伸出胳膊挡住了夜锦衣的路,顺道摇摇手里的金疮药。
“不用了。”夜锦衣皱皱眉,推开卫卿笑的手臂,快步朝前走,打算摆脱这个烦人的家伙。
“喂,我自己的武器我还能不知道,不上药会化脓留疤的。”
说着,卫卿笑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往前大跨一步,抓住夜锦衣的衣领,手贴着夜锦衣的皮肤,直接把衣服顺着他的左肩往下一扯。
于是,夜锦衣整个肩膀就因为这拉扯直接裸露出来了,顺道露出他左肩上的伤,伤口还在淌着血,中衣被这血染红一片。
只是一瞬间,卫卿笑堪堪把衣服拉的露出肩膀来,夜锦衣就快速反应过来,一边迅速拉住自己的衣衫,遮住自己的肩膀,一边猛地回头,抬起膝盖,朝卫卿笑的命门狠狠撞去。
“啊!”卫卿笑因为夜锦衣这突如其来的袭击,惨叫着弯下腰,夹着双腿,手扒着栏杆几乎站不起来。
旁边经过的几个侍女,看到这番情状,捂着脸偷笑着快速从二人身边经过。
“这药,还是你自己用吧。”夜锦衣一边整理着自己的衣衫,一边轻笑道,说罢,就大步离开,转眼消失在拐角处。
卫卿笑皱着一张脸,委屈地看着夜锦衣离去的方向,不甘心地大叫:“夜锦衣你······”
他因为疼痛又倒抽了一口冷气,却没有再继续喊,倒是看着自己的手,不知怎么地就回想起刚才碰到夜锦衣皮肤的触感,细嫩光滑,还挺舒服的。
“一个大男人,倒挺会保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