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终于找到了答案。
这是一份刑事判决书。中国人民解放军XXXX军区XXXX军法院《关于判处447团导弹连原连长古宝山有期徒刑两年》的刑事判决书。
上面的判决书,还原了事件的大概。
里面说,在某一年的夏天,447团导弹连副连长孙佳林,向时任连长古宝山提出借用连队的电子琴,给孩子练习使用,原连长古宝山以电子琴是公家的物品,不宜外借为理由,拒绝了。两个人当场吵了起来,并发生了肢体冲突。
在冲突中,古宝山,用匕首将孙佳林的胳膊刺伤,造成大出血。经过部队医院的多次治疗,但是仍留下了残疾,造成左手第二三个手指活动不便。鉴于古宝山的行为触犯了刑律,经军事法院审判,判处古宝玉两年有期徒刑,赔偿受害人孙佳林人民币二百元。
哦,他是受害者,然后,肇事者也被判了刑,但是受害者为什么还被劳动教养了呢?
杨文斌的疑团,不但未减小,反而更增添了一分。
他接着在故纸堆里寻找着。
忽然,又发现了一份《关于孙佳林夫妇上访的有关情况说明》。
说明中说,在孙佳林和古宝山,发生冲突,并被刺伤之后。古宝山,继续干着自己的连长。
团队,起初只是打架的名义,对双方各打五十大板。
后来,孙佳林的妻子,不服从团队的决定,到军区、总部上访。
要求,依照法律严厉惩处施暴者并赔偿给他家庭带来的经济损失,在法院作出判决后,肇事者被绳之以法,并服刑之后,家属和部队不能达成一致。
在此情况下,其家属多次上访。
特别是,在国家召开人大、政协会议,或党组织召开全国大会期间,家属多次闹访,严重干扰了部队的秩序,牵扯了部队首长的精力。
与此同时,每到部队有重大活动,首长前来视察时,孙佳林及其家属,总是想方设法破坏部队的秩序,到首长处上访。
甚至,在部队派人对其进行监控时,他竟然,不过廉耻,当众,脱下了自己的内衣,在营区奔跑,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鉴于此事已经极大的牵扯了各级党委和首长的精力,经咨询法律专家,建议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
这是一起典型的以行政代替法律的事件。
上访者通过行政上的上访,把法律问题变了行政问题,向各级施加压力。
所以,各级组织,应该依法行事,作为法人代表出面,打官司,以法律的形式,以法律作为武器,维护部队的正常工作秩序。
看完了,各类的历史文件,杨文斌,对此事有了一个清晰的脉络。
哦,事情是这样,导弹连副连长孙佳林,因为和连长打架,然后住院治疗,留下了残疾。然后,是不停地上访。上访的结果是,肇事者被判刑,他得到了赔偿。
但是,由于对上访的结果不满意,他继续上访,并私自离队。然后被处理,处以劳动教养两年的处罚。
然后,他的家属继续上访,并同意依靠组织来解决问题,不再无理取闹。
于是,孙佳林被提前释放。然后部队准备安排他转业。
但是家属又提出条件,转业前要给孙佳林提升职务,并给家属安排工作。
因条件提的太高,各级无法满足她的条件,所以,今年还是不转业,留队工作。
看到了历史资料中的,孙佳林和家属的照片,杨文斌觉得眼熟,忽然想起来:“这不就是,去年自己在导弹连当排长的时候看到的,在连部饭桌上,吃饭的那一对神秘的夫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