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审核的干事,看复印件上有他的名字,有他的立功受奖登记表,还有团长政委的签字,就没有与其他同批立功受奖的进行核对,将立功受奖相关记录收入了转业干部档案中。,
可谁知道,地方安置部门,在审核中还把这张立功受奖报告表抽了出来,鉴定为涉嫌造假。
后来的事情,简直就是戏剧性的。
这名转业干部,也不得不承认,他自己的那张立功受奖通知书是造假的了。而为他提供了,签字盖章的,团政治机关干部及团首长,也因工作不细,把关不严,受到了通报批评处理。
原因当然是啼笑皆非!
本来,证明转业干部立功受奖的通令复印件和团首长的签名盖章,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问题,出在立功受奖登记表上。
本来这张表的样式和真表的样式一模一样,用肉眼是看不出来的。但是问题就出在这们单位公章上。
这枚党委的公章,锤头和镰刀的方向,竟然和真正的公章的方向,正好相反。
原来,这名干部,将盖过公章的复印件提供给了刻章的,不知道是刻章的疏忽,还是什么原因,竟然将其刻反了。
这样,这名干部,不但没有多加上五分,反而又因为,涉嫌弄虚作假,欺骗组织,挨了一个处分。
还有一个更现实的例子,这就是,整理转业干部档案的干部帮助转业干部,进行档案造假的事情。
一名上级机关的,专属负责转业干部档案整理工作的干部,帮助一名转业干部,在转业干部档案上进行造假。这名干部,明明是副营职转业的,可是,任职时间却较长。
但是,在转业干部档案整理过程中,这名转业干部的档案,却变成了正营职转业的。
这里面涉及的问题就多了,档案里面的干部任免报告表,需要单位政治部的印章,下级党委的章。还有,工资调整供给介绍信,以及后勤部门儿的手续。
但是,天网恢恢,这名转业干部以正营职的身份,回到家乡。
在这名干部待安置进行公示的过程中,却被其他同批转业干部所实名举报。
因为,很多平时的老乡、战友,在部队同一个单位工作的,相互都比较熟悉,对于某一个人的出生时间、任职经历等等,都了然于胸。
但是,同年兵回到家乡安置之后,工作上,分配到什么样的岗位,面临着竞争。
在涉及到个人利益的问题上,谁也不会含糊,谁也不会允许这种造假的干部排在自己的前面,让本属于自己的位置,拱手相让的。所以,向安置部门举报,就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了。
在这之后,师团的干部部门儿,进行了整顿。进一步学习了,干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区分了执行制度与违反制度,违反纪律与灵活办事的政策界限。
对于,进入干部部门儿的干部的政治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既要为本人负责,还要为单位负责,更要为转业干部负责。
所以,在此之后,各级干部部门儿,在整理干部档案过程中,改变了过去立功受奖只需要复印件证明就行了的作法。
而是要求,不但要有通令复印件,而且,还要有本单位的,政治部门的盖章,团长、政委的签字,盖章,以证实立功受奖的真实性,杜绝了造假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