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天明并不觉得有什么冤屈。对于那些同行的苟活,他也没觉得不妥。
天理循环本来就该如此,父亲是死在他自己手上,跟鬼神讲道德,跟人类讲仁义,凡事都要留一线……他只活在自己的规则里,所以下场才会这么惨。
这个世界的规则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凡事必须要做绝,绝对不能留后路。给别人生路,就是给自己死路。
这就是个弱肉强食的世界,要么你死,要么我活!
这么多年来,黎天明秉承这条信念,在人世间反而活得游刃有余。
经过了多少风浪,见过了几许沉浮,如今他是雄霸一方的黎叔。虽然不能名满天下,但却尽享富贵荣华。
但是他心中仍有缺憾,而且随着岁月的增长,这份缺憾越来越强烈。
自己已经60多了,明显感到神衰气竭了,人都说五十知天命,但是我还不想死,我还没活够。
我还想继续活,活下去,再活500年!
想到这里胸中一阵气血翻涌。
多少年来,没有人知道自己经营这份“事业”有多么不容易。从无到有,白手起家,从小小的邙山发展到现在势力横跨晋、豫、鲁、陕四省,手下精英五六十人,还有数百人间接给他打工。
如果把每年经过他手的文物统计出一个数字的话,那足足顶上非洲一个小国的GDP。
他,黎天明,从当年一个漏网之鱼,成为今天的一方枭雄!
自己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次转折,开始于当年县城郊外的那座破房子。
看到祖孙两人的惨死之后,黎天明就决定要做出一番事业来——不能像个凡人一样,蝼蚁人生。
祖孙两无意中也给了他一个启示——这年头盗墓随时都会掉脑袋,但是换种方式,不仅没有风险还可一本万利。
盛世古董,乱世黄金。饥荒年代,所有的文物跟粮食一比都不值一钱,半斤白糖就能换到一枚价值连城的羊脂白玉扳指,那么一斤粮食呢?一百斤粮食呢?一千斤粮食呢?
民间多古董,只要有足够的粮食,不愁换不到更多的宝贝。
黎天明敏感的直觉告诉自己,饥荒不会持续太久,只要饥荒一过,那积存的古董将会千倍、万倍的价格倒手,未来自己就富可敌国。
而且跟盗墓相比,捣腾粮食这点风险简直像不存在一样。
至于换粮救人命这事儿,黎天明可是一点没考虑过,反正粮食就那么些,有人吃就会有人饿。有人生就会有人死。
躺在供销社冰凉的木板上,一个“伟大”的想法在黎天明心中逐渐明晰起来。
但是靠他黎天明自己是无法完成这个事业的,粮食换古董,要走街串巷,要捣腾粮票……这是一项水中淘金的大活儿。必须有帮手——有大量可靠的帮手。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要想成大事,就要发动群众的力量。
……
黎叔躺在那里脑海翻腾的时候,不远处也有一双阴鸷的目光在盯着他。
老头子越来越不行了,虽然六十岁了,但是身体跟七老八十一样羸弱不堪。
上次陕北盗墓对他是一次沉重的打击,见过大风大浪的老头子在阴沟里翻了船,还被人啄瞎了一只眼。
那次失手,损失了整整一队精兵强将,就剩他们两个人逃了出来,这是天意,刀疤金心里想。
对于黎叔,刀疤金是越来越不满了。
自己跟他已经几十年了,从十几岁的小伙子,到现在五十几岁的老汉,自己半辈子都是在给老头子做牛做马,但是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
老头子不仅抠门,而且处处管着自己,稍有不如意就是一顿臭骂。经常当着那么多手下的面让自己难堪。
这低声下气给人当狗的日子,何时才是个头啊?
看着黎叔躺在那里吸着氧气瓶,一副奄奄一息的模样。刀疤金竟然有种幸灾乐祸的心情。
“要是老头子撑不住,两腿一伸,这份偌大的基业就是我的了!”
刀疤金也被自己心头这个想法吓了一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