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的是某种术法或者干脆用得雷符,可雷符不可能轻轻松松把那么大的水怪劈死。而水怪死的时候天上确实在打雷,只一道电光,水怪的脑袋就碎了,即使千罗会的人就在现场,也不会相信劈死水怪的雷是邹杨放的。
“不过我很好奇,千罗会是怎么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处理掉水怪尸体的。”看水怪的形态应该是某种原始鱼类或者变种鱼类,既然是鱼类,死后必然会浮上水面,一整天过去了,水怪的尸体还是无影无踪,看来是被千罗会偷偷处理掉了。
“千罗会的能量远比你想象中大,咱们以后得谨慎行事了。”安世南打着哈气回自己房间休息,邹杨揉揉还在发麻的手臂,冲了个澡也睡了。
三人在辛瑞市多逗留了一天,各个有名的景点转一转,有名的小吃尝一尝,玩得差不多了再买点纪念品返回衫城。
看着熟悉的街道,邹杨感慨万千,明明离开了几天却像离开了好久一样,有那么几个瞬间,他甚至以为自己再也回不来了。万幸,他们不但回来了,还顺利消灭了水怪。得罪千罗会固然会留下隐患,但也免了更多人被水怪吞掉的命运,这么算来,他们这一趟赚大发了。
“走吧,今晚我请客,咱不醉不归!”安世南大方地请客吃饭,邹杨也没客气,直接选了家富丽堂皇的五星级酒店,叫了一桌子生猛海鲜。
三人正吃喝着,颜语薇的手机响了,她拿起来一看,脸上闪过一丝疑惑。
“谁啊?”安世南探过头来看,手机屏幕上显示着:张经理。
“‘蓝鬼人’的经理。”颜语薇说完接起电话,才说了两句脸色就变了,“我知道了,晚一点我会过去。”
见她这样,邹杨和安世南都问她怎么回事,颜语薇摇了摇头,告诉他们“蓝鬼人”的老板死了。
“就是咱们第一次见面,和你坐一张桌那女人?”邹杨记得酒吧经理称呼其为“孙小姐”,说实话,他对那女人印象挺深的,那种成熟中带着一丝丝风情的妖娆女人对他这种初出茅庐的小伙子是最有吸引力的,只是当着颜语薇的面,打死他都不会这么说。
“是她。”颜语薇看看满桌子美食,突然没了胃口。孙小姐本名孙雨竹,是“蓝鬼人”名义上的老板,之所以说她是名义上的老板,是因为那家酒吧是她初恋情人投资,专门为她开的。
她和初恋情人是老乡,两人从小地方来到衫城,一步步打拼,一步步成长,然而那个男人却在结婚时选了个衫城的富二代,因为娶了那个女人他能少奋斗二十年。男人娶妻只是看中妻子的家世,对她根本没感情,心里想着的始终是孙雨竹,为了留住孙雨竹,他背着妻子给孙雨竹开了家酒吧。
孙雨竹既痛恨男人的背叛,又没有勇气扔掉收入颇丰的酒店重回最底层的生活,感情与理智,现实与理想的碰撞让这个女人每天都活在痛苦之中,她潜意识里希望酒吧开不下去,这样她就没有借口继续纠缠在三个人的感情里,但这也只是她的一种念想,现实中酒吧照样日进斗金,维持着她纸醉金迷的生活。
纸终究包不住火,男人的妻子知道了孙雨竹的存在,也知道自己的丈夫用她家里的钱给小三儿开酒吧,顿时火冒三丈,大半夜杀到酒吧,抡起酒瓶子就把孙雨竹的脑袋给砸开瓢了。孙雨竹在医院抢救了三个小时还是没救回来,死了,她终于告别了这段让她又恨又不舍的关系,却是以这种最极端的方式。
“孙雨竹死了,‘蓝鬼人’可能开不下去了,张经理怕孙雨竹的鬼魂找他们这些员工的麻烦,想让我去瞧瞧。”颜语薇给自己倒了杯酒,一饮而尽。同为女人,她不赞同孙雨竹和已婚的初恋情人藕断丝连,可人都死了,她也不想去评价孙雨竹的所作所为。
“那我们跟你一起去吧。”邹杨放下筷子,吃得差不多了,去“蓝鬼人”看看也好,从此之后,衫城再也没有“蓝鬼人”了。
“我记得那变态杀手就是被人用酒瓶子敲碎脑袋死的吧,现在这个孙小姐也被酒瓶子敲死了……这家酒吧是不是太邪性了?”站在“蓝鬼人”门外,安世南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邹杨和颜语薇同时回头看他,他不说还不觉得,他一说,两人再看“蓝鬼人”也觉得不对劲了,接二连三有人被酒瓶子敲碎脑袋,难道这其中还隐藏着什么不为人知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