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话那头路垚沉默了很久,很久后他声音低沉,语气中带着丝丝沉重:“漫漫,那你说什么时候这么称呼你才不是随随便便呢?”
我说:“当然是结婚以后啊。”
路垚沉默了半晌,然后说:“漫漫,在我眼里,我视若珍宝,想要与之共度一生,携手白头的人,就是老婆。”
我捏着手中那盒东西,当场石化。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到我自己的声音说:“路垚,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因为我喜欢你啊。”路垚的嗓音低沉带着点磁性,听起来说不出的诱惑。
我向来知道路垚这家伙很擅长说情话,我也自认为我被他锻炼的无坚不摧壁垒森严,然而他自然而然的一句“我喜欢你”,却还是击中了我的心扉。
简简单单的几个字,倾注了路垚的情意,轻轻的在我的心口跳跃,仿佛成了细密的丝线,将我的心一层一层缠绕起来,直到那颗心被他的情意包裹,直到我感觉曾经属于林修的那个角落被路垚的情意填满。
现实真是可笑的很,明明前一刻我还在说我的心底封存了一块,给那个不可能的人,但是下一刻,路垚却用他的柔情,撬开那块封存的空间,然后将那一小块地方占据。
我想,是了,那句话真是不错。
我和林修刚分手时,苏远曾抱着一本情感杂志过来给我疏导。
我清晰地记得那句话,记得苏远给我一个一个字的念了那句话。
想要忘记一个人其实很简单,只要两件东西就够了。
一是时间;二是新欢。
若有了这两个还是忘不掉那个人,那么只有两个原因——时间不够长,或者新欢不够好。
当初我对这句话甚为不屑,若是刻骨铭心的爱一个人,怎么可能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忘记一个人?若是刻骨铭心的爱一个人,又怎么愿意接受新欢?
可是……可是……是我不够爱林修了么?
我握着手机的手有些颤抖,鼻翼也有些酸涩,林修,林修……
“漫漫。你怎么了?”耳边突然传来路垚焦虑的声音。
我一愣,立即回答:“我没事,我——”一句话还没说完,我僵在当场。
这么哽咽的声音,说没事,分明是自欺欺人。
我伸手接住滴落的眼泪,看着掌心的泪有些木然。
我口口声声说我没有忘记过林修,只要我回首,林修就在那里,可是……刻意回首才能记起的人,和忘了有什么区别……
我终是把他遗忘了么……
我吸了口气,尽量用正常的声音跟路垚说话:“路垚我很困,我先睡了。你也早点睡,晚安。”
不等路垚回答,我按掉了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