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一琛不说话,不代表沈子遇不说了。
之前装狗装得那么顺溜,这会儿提及倒是不想说了。
“不过,你消失的这几天,蠢狗也不在。”
沈子遇说得云淡风轻的,但心里有鬼的某尾巴狼可不轻松,哼唧了两声装作不知道,目光偷瞄了一眼在沙发上懒散散的媳妇儿,好想上去抱抱啊……
看自家呆子还有心思走神,沈子遇脸上的笑意更深了。
“说来也凑巧,蠢狗在的时候你不在,你在的时候、蠢狗又不见。”
“咳咳……”
沈子遇的话还没说完,就引发曲一琛猛烈的咳嗽,脸色有些咳红了眼圈还在犹豫。
说?不说?
曲一琛一度认为自己就像是个小媳妇儿一样,举棋不定。
很好,看来呆子还不还想着要怎么隐瞒而不是坦白。
少女眉眼如画,唇角带着纯净而温和的笑意看着曲一琛,只是再温和那也不像媳妇儿啊……很明显,自家媳妇儿是知道了……
曲一琛再度咳了一声,然后站了起来去到沙发上一把把媳妇儿抱在怀里:“媳妇儿我真错了。”
这下说得话倒是有几分坦白的意味。
当然,如果这只尾巴狼没有把脸埋在她脖子里就更好了。
这丫现在吃起豆腐来都随心应手了。
“嗯?”语调微微上扬,没有别的话等着他的下半句。
曲一琛抱着媳妇儿在怀,哪里还不知道她早就猜到了,于是全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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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一琛是狼族的祭祀,拥有一双天赐金眸。但千年前妖族出现变故,令他堕世。
在人间隐藏了身份成为一个“普通人”,想要渡过生死劫。被媳妇儿捡回来的时候,刚好是最后一雷劫,全身软弱无力。本来就是在偏僻的地方,结果还是被媳妇儿发现带了回来……唔,怎么说呢:简直就是命中注定的缘分啊!
曲一琛原来是想度完劫就回妖族,可出现了媳妇儿这个变数。
他自然是不愿意的。
所以这次回去妖族更大的是把祭祀的位置让出去,然后想在人间陪着媳妇儿度完一生。
只是对于媳妇儿反复叫自己“蠢狗”这件事,曲一琛其实内心从开始的别扭再到现在的坦然、甚至努力将自己发展成蠢狗的模样……哦,简直不忍直视。
曲一琛说得轻松,不做妖族的大祭司。但实际上,他回去的这些天并非好过。
既然他不想说那些细节,沈子遇自然也不会多问。反正他这次回来是再也不会走了……只不过,还是觉得不爽啊!
“媳妇儿你是什么时候知道我就是那只……蠢狗的。”说出来还是别扭!
沈子遇轻轻一笑:“从蠢狗变成人的时候。”
毕竟她很难让人近得了身,那种发自骨子里的不喜和别扭,除了呆子、她也想不到其他。
曲一琛一时语噎,良久他又想到一个问题:“媳妇儿,我是狼……”
一直蠢狗蠢狗的叫,他都快忘了自己是只狼。整天跟着媳妇儿后面就差摇尾巴了!
“蠢狗。”
沈子遇推开了呆子,站了起来、带着笑意再度看着他,薄唇微启。
四目相对之下,曲一琛完败。
好吧,媳妇儿说我是狗那就是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