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就是说,加特林还必须等待自身的改进和军事体制的调整的配合,才能够真正发挥威力。
轩军目前的装备已经对南军形成了代差,多加特林不多,少加特林不少,现在玩加特林,于大局无补,只不过给各**队提供了一个试验场罢了。
但是,这么有前途的兵器当然是不能放过的,关卓凡的计划是:行一条釜底抽薪之计——把加特林的专利买过来。
就是说,他要垄断加特林的研发、生产、销售、使用。
和步枪领域新款式、新型号曾出不穷很不一样,在马克沁机关枪被发明出来之前的几十年中,加特林一直独领机关枪领域之风骚,几乎未出现过像样的挑战者,这一方面是因为加特林机械结构非常复杂,仿制不易,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原因:加特林的专利极具排他性。
加特林的专利中有两点声明,一个是“提供锁膛的内有击针的圆柱旋转体,与枪管一起旋转”;一个是“每根枪管都有独立的击针”。这就使得以后所有与加特林机枪相似的设计都不能再获得专利。
而马克沁机关枪的设计思路和加特林已经完全不一样了。
专利制度就是好啊就是好。
那么理查?乔登?加特林肯不肯卖他的专利呢?
肯的。
当时的加特林,混得比之前的斯潘塞还惨。斯潘塞连珠枪好歹还是“步枪”,这个“加特林”到底是个什么怪物啊?连加特林自己都不好意思把它叫做“枪”,而是称为“速射武器”,推销起来有多麻烦能碰多少壁可想而知。何况人斯潘塞是真好用,加特林是真不好用。
关卓凡除了提出了一个让加特林无法拒绝的价格外,还承诺:提供后续改进的所有资金,不设上限。加特林感动得很,以为遇到了热爱科学、支持新技术的善长仁翁,其实关卓凡的真实意思是:你不继续改进,我怎么拿来用啊。
日后,这个加特林机关枪,可以卖给美国人,盟友嘛;心情好的话,卖几支给普鲁士,算是投桃报李;英国、法国,坚决禁售!
想到日后加特林机关枪碾压龙虾兵,关卓凡睡梦之中都能笑醒。
再次,是战术的问题。
散兵战术是未来。武器方面,随着后膛枪的装备,算是初步具备了实施散兵战术的物质条件。但散兵战术对士兵的个人综合素质的要求不是排队枪毙可比的,不仅如此,同时还得对部队的编制作彻底的重组,变成以班、排、连为基层作战单位;指挥方式也和排队枪毙完全不同,不但士兵要从头学起,军官也要从头学起。
而这个时代,根本没有可以学习的对象。
这个问题上,关卓凡可不敢闭门造车。他只是大致知道,散兵战术是以战斗小组也即步兵班为基本作战单位,要使每一个士兵都明白自己的战斗位置和战斗任务,连、排冲锋的时候,要点面结合、互相掩护,不能拥挤,不能散乱,等等。
除此之外,就只好感叹:唉,我在原时空当过兵就好了。
面对一个如此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小心翼翼,一步一步地来。关卓凡的打算是,先种一块试验田:挑一个斯潘塞营,重新编制,按照基本的散兵战术原则,训练、指挥、作战,一点点找经验、摸规律,调整磨合,看看能不能够找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来,然后再决定是否在其他部队乃至全军推广。
这个斯潘塞营,叫做轩军的“特种部队”也行。
这件事急不得,要和华尔等军事主官好好研究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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