藓石城。
约摸小半天的时间,钟钧秀一行三人就从郊外农庄来到了城内。
由于已是日正中午,他们到了酒馆先吃午饭。
没有办法的事,农庄的家已经被付之一炬,值钱的东西也差不多烧光了。
不过不幸中的幸运,是俩人身上有不少钱。
因为这天早上,他们正是带着最近收获并加工好的一批兽皮和上等兽肉进城贩卖,逃过一劫的同时,身上钱包也是鼓鼓的。
在吃饭的时候,简和威尔有点好奇的看着同行人。
不同于这座酒馆的那些大口吃饭喝酒,同时一片吵吵嚷嚷的模样,这位刚成年的英俊小伙安静并用像贵族那样优雅又准确高效的进餐方式,比他们还要快许多的吃掉了足足三人份的食物。
威尔有点儿心疼饭钱,不过也多少明白为什么对方小了自己好几岁,却比他还要高半个头、壮实了一圈。
钟钧秀吃完后,在他们看来不可思议的掏出随身携带的手巾擦了擦嘴,也惹到酒馆其他人的好奇与鄙视等目光,这一派装模作样的贵族范,他们可说不上有多好感。
不过钟钧秀怎么会在意这些人的看法,对他来说,这种做法不过是自文明社会所携带的习惯,同时也是对个人身体健康有益的行为。
在等待威尔和简吃完的期间,钟钧秀一直在打量着这座酒馆里的人,目光特别在其中几人身上停留得时间稍微长一点。
“简、威尔,我有个建议,在去寻找城市巡守队的帮助之前,你们不如考虑一下在这座酒馆雇佣一些冒险者?”
“那些冒险者都是蝗虫怎么能相信!”威尔立即叫了起来。
“威尔!”简立即低声喝止了他。
威尔还想说什么,但感受到了四周炙热目光聚集过来,立即明白他的傻劲又犯了。
这是什么地方?
在酒馆里说冒险者的坏话,他们没有被揍就算运气极好了!
威尔只能尴尬的对那些看上去比较凶残的冒险者扯了扯嘴角,希望那些冒险者不会在意。
“我认为埃里克说得有道理,不过我们还是应该去尝试一下寻找巡守队的帮助,如果不成的话,再想其他办法。”简也不太愿意和这些冒险者打交道。
他们家族虽说是猎人家族,但狩猎的同时也伴随着危险,整个几十人的家族不可能是个个都当游侠猎人,其实整个家族的生计方式是半猎半农。
“嗯,你们去吧,我在这里等你们。”
钟钧秀的建议被拒,可是他并不在意,因为他知道有八成的几率,威尔和简不会得到想象中美好的回复。
原因非常简单,只要对这一带的社会人情多了解下,就能明白。
已经几年了,这伙盗贼团不但没有被藓石城的官方士兵剿灭,还越发壮大,这正常吗?
如果是藓石城是一些城市守卫力量不强的边远小城,那么钟钧秀可以理解这是正常的。
但是藓石城不是什么无名小城,它是泰瑟尔相当有名的一个贸易重镇,一个人口多到足够城得上小城的大镇,同时还因为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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