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意识的咽了咽,结果,被口水呛到了,咳嗽了起来。
“咳……咳……”
季昀奕连忙给她拍背,关切的问:“感冒了?”
这个时候,电梯门开了,她拉着他走出去,又咳了几声,才顺了气,摆手道:“没感冒,被口水呛了。”
“呵,你可真笨!”季昀奕宠溺的揉了揉童彦婉的头发,牵着她的手,走出大厦的门厅。
上了街,直奔附近的超市,季昀奕拿起挂在货架上的棒棒糖问她:“真的不吃?”
“吃棒棒糖?”童彦婉诧异的问,羞愧不已,她真是思想太邪恶了,季昀奕说这种棒棒糖,她想到的竟然是那种棒棒糖,羞得无地自容,红晕未消的脸颊更加的红了。
季昀奕笑得很暧昧:“是啊,吃不吃?”
“那就……吃吧,给我拿个巧克力味道的,再给小宇拿给草莓味的。”
真是丢脸死了!
童彦婉快步走出超市,站在门外面等他。
春日的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她微眯着眼睛,享受这暖阳的沐浴,季昀奕稍后就走了出来,把巧克力味儿的棒棒糖撕去包装递到她的面前。
童彦婉接过来,呐呐的问:“怎么突然想吃棒棒糖?”
思来想去,也不能怪她思想邪恶,谁想得到,季昀奕一个四十岁的男人,竟然会真的想吃棒棒糖,若不是小宇偶尔不想吃了,把剩下的塞给她吃,她自己根本不会吃。
棒棒糖,小孩子吃的东西。
季昀奕的嘴里塞着棒棒糖,含含糊糊的回答:“突然很想尝尝现在的棒棒糖是什么味道。”
“哦,原来是这样。”把棒棒糖放嘴里,童彦婉抿了一口:“我觉得还没我小时候吃的棒棒糖好吃,不知道你有没有吃过,扁圆形的,上面包一层纸,只有一种口味,很甜。”
“呵,记得。”季昀奕眉开眼笑,连连点头:“味道很不错。”
童彦婉和季昀奕一人嘴里叼着一支棒棒糖,相视而笑,手牵着手,走在阳光灿烂的大街上,天真烂漫得就像重返青春年华。
吃了棒棒糖再吃冰激凌,还是最贵最好吃的冰激凌。
以前从来不知道,冰激凌竟然这么好吃。
童彦婉吃了一口之后就停不下来,不多时,一个巨型华夫蛋卷杏仁冰激凌就进了我的肚子。
她舔了舔嘴角:“真好吃啊!”
吃完棒棒糖和冰激凌之后她的心情好了很多,压在心头的大石稍稍有了松动。
童彦婉眉开眼笑的看着季昀奕,他也笑嘻嘻的看着她,那眼神温柔如水,流入了她的心田,倍感滋润。
“你看着我干什么?”童彦婉羞涩的低下头,被他这么盯着看,还真有些不好意思。
他那灼烫的视线,好似扒光了她身上所有的衣服,她就那么一丝……不挂的坐在他面前。
冰激凌店里的人可以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年轻的情侣,一类是父母带着小孩,而童彦婉和季昀奕不属于这两类人,坐在其中,自觉有些突兀。
洗了手她就拉着季昀奕走,再坐下去,她就有返老还童的感觉了。
如果带了小宇还能自在些,就她和季昀奕,多多少少有些怪异。
和季昀奕漫步在德川的街头,没有目的地没有方向,只是一直往前走。
走着走着,童彦婉很想带季昀奕去看看她爸爸,还有她小时候住的地方。
童彦婉一说季昀奕就欣然应允,让她马上带他去。
爸爸去世的时候,公墓还没有建起来,他被安葬在农村舅公家的地里。
先要坐一个小时的公车,再走半个小时的山路,童彦婉几乎每年都去看爸爸,路还算熟。
去乡下的公车又脏又挤,季昀奕穿着黑色西裤白色衬衫,挺体面的样子,让他去挤公车,她还真有些于心不忍。
招了出租车,把价格谈在了童彦婉可以接受的范围以内。
一开始没想到要去看爸爸,脚上还穿着高跟鞋,下了出租车走山路,季昀奕扶着她,走得特别慢。
季昀奕多次提出要背童彦婉,都被她拒绝,路还很远,而且大都是爬坡上坎,他背着她实在太累了。
刚上山,童彦婉就捡了根比较长的树枝,用来赶狗。
她小时候被狗咬过,长大了就怕狗,住山上的人又很喜欢养狗,每次去拜祭爸爸,都会碰上几条出来遛弯儿的大土狗,虽然没再被咬,但看到还是很害怕。
走了十分钟,可还没走到总路程的五分之一,她的脚就痛死了。
真想把鞋脱了,打赤脚走,一看满是石子泥土的山路,又迅速打消了这个念头。 望着远处连绵的青山,童彦婉幽幽的说:“只要没有特殊情况,我每年都会回来看我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