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班长的话说,就是:“如果带着汤姆森冲锋枪上战场,因为射程原因很多时候我只能看着,就算我朝目标射击通常也无法知道有没有打中目标,因为目标就算被击中也还能继续作战(汤姆森冲锋枪打的是手枪弹,距离远一些威力就不够)。汤姆森的作用是等敌人冲上来的时候能够有效的阻止敌人,但我们有机枪不是吗?另一方面,等敌人冲得足够近的时候我们的队伍通常都在撤退了,所以它很难发挥作用!能发挥作用的时候也许我已经差不多要牺牲了(指的是自己落在后面被敌人追上)。”
这对于美军来说是个很严峻的问题……由于美军大兵不敢与日军近战,汤姆森冲锋枪在美军手中很难发挥作用。
当然,这些问题在中*队中并不存在,所以远征军的班长几乎是必带汤姆森。
但现在美军这个问题却可以解决了,每个班除了班长配属汤姆森外,还有三名士兵在配属m1步枪的同时配属堑壕枪。
这一来美军一个班的火力在远程作战上基本没有减少,而在近距离作战就增加了三把堑壕枪,于是就再也不会像之前那样几乎就是班长一个人一把汤姆森撑着了。
多出来的堑壕枪,张弛就先其存着。就像杰克少将说的那样,在库存里备用或用于替换。
谁知道这些堑壕枪根本就没有用于替换的机会,因为美军第四师将其用于战场后发现这玩意虽然是一战时的老东西,但在战场上对付起日本鬼子来还真好用,尤其是在日本发起玉碎冲锋,随手一枪就能让他们倒下好几个……这倒下好几个倒也不是说全都命中的,霰弹的确是分散开然后命中好几人,但更重要的还是几个弹丸同时命中一个或是两个目标而又没穿透的时候,就会将日军往后推,这推力之大甚至都会使日军整个冲锋队伍出现停滞甚至混乱。
于是很快保存在仓库里的堑壕枪就被其它部队一抢而空,后来杰克少将都在后悔:早知道就多装备一些了,反正堑壕枪也不重,美国大兵有的是力气,而且身材又高大,多背一个长度只有一米重量只有八斤重的玩意算不上什么事。
这都是后话。
此时的美军陆战队就多了一个训练科目,那就是堑壕枪训练。
这方面的训练应该说美国人比中国部队还要熟悉……中国部队甚至绝大多数人还是头一回看到这种枪,所以也就没法教美国人怎么用。
不过这其实也不用怎么训练,一来是美国人都知道怎么用,二来则是这枪根本不用瞄准,枪口对准敌人的方向扣动扳机也就差不多了。
唯一要训练的,就是堑壕枪6发子弹打完后,身边的战友要为其提供火力掩护,使堑壕枪枪手有时间为枪上子弹。
而这种协同又是美军所擅长的,所以没花多少时间陆战四师的士兵很快就熟悉了堑壕枪的操作。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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