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落红不是无情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
一首诗,一首词,高悬在文斗的擂台之上。
由郡守大人唐楼亲自所书,笔锋苍劲有力,不拘一格,俨然是名家风范。
“好字,这种苍劲笔锋,一看就是唐大人的手笔!据说在京城,唐大人的字画都被许多藏家追捧,一幅字画,能拍出上万的价格,如今看来,果真是物有所值。”
“如此功力,必须是浸淫文坛数十载才能有这份劲道!”
在场众人先是被唐大人的笔墨功力所折服,赞叹不已。
但等到在场的青年才俊、士子们品读完木椽上所悬挂的诗词时,一个个却哑了火。
相比于之前的嘈杂,现场罕见的安静了许多,在场的诸多士子,都盯着那一诗一词,默不作声。
就连唐楼都被林轩和沈琪琪所“作”的这诗词震撼,何况其他人?
“怎么,这些士子一下子安静下来了,这诗词有何精妙?”
“不知道,反正看上去很厉害的样子,不过我看得懂那首词上片的最后一句,为赋新词强说愁……也不知道这首词的作者是什么人,这简直就是把在场这些士子都嘲讽了一遍。”
“那还真挺厉害的……那首诗的后一句,用的都是最简单常见的词汇,但韵味非常,就连我这种没读过什么书的,也能品出其中的滋味。”
士子们沉默了,不过百姓们却依旧热闹。
他们虽然大多数人看不懂好坏,但也能从这群士子脸上的反应,读出许多的东西。
这一诗一词没出来之前,在场的士子可都是一副“老子天下第一,你们都是傻逼”的模样。
可当这一诗一词悬挂起来后,这些士子脸上都露出了凝重神色,有几个甚至脸都吓白了。
看到这一幕幕,百姓们就知道,这两首诗词,肯定是佳作。
不然的话,也不会让这些士子头疼。
一个士子心虚道:“呵,呵呵,这一诗一词,相比一定是唐大人所作,小生自是比不上。”
一旁的士子白了他一眼:“你没看到这诗词下方,都有落款吗?这首《杂诗》作者名叫齐慎,那《丑奴儿》乃是一个叫林轩的家伙所作。”
那士子依旧不愿承认,梗着脖子道:“哼,这杂诗所用的词句,朴实无华,我……我也会,只是让他抢了先。”
不过,他的心态,却代表了在座大多数人的心里。
文人相轻,这《杂诗》本就用词简单,在众人看来,虽然精妙,但自己也是作得出来的。
而那《丑奴儿》,居然敢嘲讽在场士子,就更让人气愤了。
也有不少士子,面面相觑,希望从其他人哪里能打听到二人的消息:“也不知道这齐慎和林轩,是什么人,以前从未听过。”
“我也未曾听过……”
“无名之辈,恐怕是琢磨了一辈子,才有这样两句还算拿得出手的句子,不然的话,早就名扬天下了。”
“张兄所言不差,就算是普通人,读过一点书,不断的打磨,几十年下来,也能得到一两句佳句。我看,这齐慎和林轩,也是这样,哈哈哈……”
“哈哈哈哈……”
遇到比自己强的人,这些士子习惯于诋毁,贬低对手,才能得到心理的虚荣。
心里发慌的士子们,也很快就心安理得的接受了这一套理论。
或许,这一诗一词,真的是哪个山野村夫,脑袋里灵光一闪,妙手偶得?
又或者是哪个老先生,花了一辈子时间打磨出来的两句佳句罢了。
这与在场的青年才俊相比,简直差远了。
想到这里,在场的士子们,一个个又生龙活虎起来:我上我也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