匣送到了六榕寺。
由于只有叶灵才是叶太太的骨肉,病中的她被父兄接了回来,为母亲戴孝。她的气色比之前好了很多,神志看起来也很清醒,看到叶骞泽夫妇的时候,竟然还对他们露齿微笑。那天,叶骞泽显然因为待他有如亲生的继母亡故而情绪低落,无心管事。向远看着叶灵抚了抚母亲的遗像,然后点了炷香,她没有点香的经验,呛出了眼泪也点不着,向远走过去帮了一把,叶灵说了声“谢谢”。
“客气什么,你看上去身体好了很多。”向远对叶灵说。
叶灵随手把香插在香炉内,抿嘴笑了笑,“好了也没用,到头来还是会病,谁都有这一天,迟早罢了。”
她指着的是叶太太遗像的方位,向远虽知道她说得不错,但心里仍然有一阵怪异的感觉,不禁开始疑惑,她究竟是病好了,还是更严重了。
始终站在一旁的叶秉林没有责怪,沉默了一会儿,点了点头,“先去的是有福的。”
那次丧礼之后,叶秉林的生活更加简单,每日不是在疗养院闭门谢客,独自看书,就是让人送他到六榕寺听僧侣讲经,棋也下得少了,公司的事更是全权交给了儿子、媳妇,绝少再过问。用他手书在疗养院床头的一幅字的意思来说,那就是“晚年唯好静,万事不关心”。就连这日山庄剪彩,他也没有出席,只交代向远,“你们办事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见到几个老朋友,替我问候几句就行了。”
叶灵虽然看上去一切正常,也只是在晚宴开始的时候露了一下面,没过多久,叶骞泽怕她劳累之下情绪不稳,又知她不喜欢人多的场面,就差人把她送了回去。叶昀虽说早在兄嫂的叮嘱之下,答应一定会来,但他作为学员警,学校当天有安排,走不开也是无可奈何。
向远刚和张天然寒暄了一阵,转身就迎面对上了叶秉文。他依旧是衣着考究,风度不减,手上挽着的年轻女孩面容似曾相识,听张天然说,那还是个拍过一两次广告的小明星。
既然打了照面,向远就笑脸相迎,“刚才我还跟骞泽说,怎么还不见二叔,原来是佳人在侧,故意避开我们。”
叶秉文笑了两声,“我怎么会不来,这山庄还有我的股份呢。不错啊,侄媳妇,再一次佩服我那老哥哥的眼光,有了你,还要叶家的男人干什么?哈哈!”
他的笑语声音不低,旁边不少人都看了过来。向远并没有恼,视线扫过叶秉文的手腕,发现新大陆一般的惊讶,“二叔什么时候也开始信佛了,难道是做过亏心事,害怕有报应?”她在叶秉文脸色沉下来之前笑出声来,“开个玩笑而已,二叔不会介意吧。不过话又说回来,你手上这串檀木珠我看着有几分眼熟,倒像是在哪里见过。”
其实何止是见过,这串紫檀腕珠是叶太太生前的随身之物,自从她重病入院之后,一直没有从腕上褪下来。向远听叶骞泽说过,这串檀木珠是他父亲叶秉林许多年前送给叶太太的,曾经在六榕寺请高僧开光,戴在身上,可以逢凶化吉,治病消灾,一定能保它的主人度过劫难。结果珠子和信仰都没能挽回叶太太的病势,癌细胞扩散之后,叶太太一度急速地消瘦,原本大小恰好合腕的珠子可以一路褪到手肘处。向远怕叶太太看见了心惊,曾经在她打了镇痛针沉沉睡去后,悄悄地将珠子摘下几颗,让它看上去还是保持着贴合手腕的模样,原本二十四颗均匀浑圆的木珠被减到了二十二颗,二十颗……最后叶太太弥留之际,只剩下了十六颗。镇痛针药效过去的时候,叶太太痛得实在不行,就用牙齿紧紧咬着手上的佛珠。以坚硬著称的紫檀上面,好几颗竟然硬生生地烙上了牙印,虽不算深,但看上去触目惊心。叶太太故去之后,是向远亲手给她换的衣服,当时向远把摘下来的六颗珠子重新串上,置于叶太太的贴身衣兜里,原本以为珠子已经伴随逝者化作飞灰,想不到竟然会在叶秉文的手中得见,不能不说是意外。
叶秉文下意识地抬起了手腕,转了转上面的木珠,似乎漫不经心地回答:“你看错了吧,这不过是一串普通的珠子,相似的数也数不清,看着眼熟也没什么可奇怪的,戴着就图个新鲜好玩。”
向远心里冷笑,这串珠子经她的手不知多少回,上面第几颗有瑕疵,第几颗有牙印她一清二楚。可笑的是叶秉文还强自镇定地撒谎,骗得了别人,却哪里骗得过她?不过向远并不打算点破,她拍了拍自己的额头,略带无奈地说:“估计是最近事情多,我都忙晕了,老是看错、听错、记错。说起来,我婆婆去世之前的那个晚上,半夜三点多了,我放心不下,去看了看,居然发现安全通道的门背后有人缩在那里哭。我头昏眼花的,差一点以为哭的那个人是二叔你呢。”
叶秉文不说话了,直勾勾地看着向远。向远嘴角含着的一丝嘲弄的笑意,让他觉得自己像只猴子,自以为七十二变,然而事实上根本就瞒不过她,她什么都知道,这个可怕的女人什么都知道。
他克制着,示意年轻的女伴先去拿杯饮料。那个漂亮的女孩离开后,他立刻沉下脸,咬牙狠狠地对向远说:“我的事轮不到你管,你别以为叶家所有的人都被你捏在手心里。”
向远颇具兴味地继续把注意力停留在叶秉文腕间的佛珠上,不动声色地说:“当然,我对那些不堪的陈年旧事没兴趣。不过看在已经是一家人的分上提醒二叔一句,这串珠子戴在你的手上,恐怕不是亡者的意愿,我婆婆生前都不愿多看你一眼,她死后你私自把遗物戴在身边,就不怕做噩梦?”
“你懂什么?”叶秉文似乎意识到自己的情绪在这个时候太过失控不合适,于是强迫自己扭开头,过了几秒,压低声音,却依然无法控制脱缰的情绪,“你什么都不懂,我和她……”
“至少我懂什么事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最像禽兽之举,最不可原谅。”
“我是做过,可我后悔了……我后悔了……”叶秉文的声音越来越低,低至喃喃自语,他像对自己说,也像对已经不存在的那个人说,“我求过她,到了后来,我愿意她告发我,愿意坐牢,愿意跟她结婚,愿意永远不去问孩子是不是我的,愿意做一个好男人去照顾她们母女一辈子……可是她没有给我机会,一次也没有。她宁可嫁给我哥哥,嫁给一个抛下她去和乡下女人结婚生孩子的男人,也不肯看我一眼,到死也不肯。如果不是我故意骗她,说要把以前的事情告诉我大哥,她连话都不肯跟我说。同样是错,她可以原谅我大哥,照顾他和别人生的儿子,也不肯原谅我。这公平吗?你说这公平吗?”
向远边喝着杯里的水边听叶秉文的低语,像是欣赏着他一字一句的自虐,就连回答的兴趣都没有,更别提与他辩驳。
叶秉文的意气风发和风流倜傥荡然无存,此刻在向远面前的,是个失败的男人,他说说停停,始终难以释怀,直到向远鄙夷的眼神像一盆冷水将他浇醒,这才意识到被这个女人激怒是多么不智。他在拿着饮料款款而来的女伴回到身边之前,收拾好了先前的狼狈,冷笑一声,“我忘了,你是再冷血不过的一个人,对你说这些你根本不会理解。”
向远点头赞同,“幸亏我不能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