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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Oh my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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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喜欢我的呢?就在三年前你不是还拒绝了我的告白么。”

    “从你中枪,我把你抱上计程车,你躺在我怀中的那天起……那天你中了枪,衣服上全都是血,手紧紧攥着我的手不肯松开……到医院我抱你下车的时候,你还隔着衣服在我的手臂上咬了一口。”

    “既然这么早开始就喜欢我了的话,那为什么还要拒绝我的告白呢。”

    “因为当时我已经有了中山,如果我在那个时候接受你的告白……那不就等于背叛吗。”

    “如果你更早一点喜欢上我就好了。”幸子说,“又或是……我更早一点被绑架……中枪被你所救的话……”

    “哪有人盼着自己受伤的。”

    “可是有一点我还是不懂……为什么……为什么那天我满身是血的躺在你的怀中……你就会突然喜欢上我了呢?难道你有什么特殊的癖好么?”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说,“我原本坚硬如的心,每当看到你受伤或生病的时候,便就再也无法继续坚硬下去了。而且每当你伤心难过的时候,我的心中……亦总是有一种想要保护你,不让任何人伤害跟欺负你的冲动。我不想说什么歪理来为自己辩白,那样只会让我显得更加道貌岸然……更像是一个虚伪的背叛者。我承认我就是喜欢你,而且是在已经跟中山确认恋情以后。如果你因此而后悔把我从教堂从解救出来,也因此讨厌我的话……我不会有一句怨言的。是我自己活该。”

    “别傻了伊达君。如果要这样说的话那我不也是一个明知道你有女朋友还喜欢上你,而且还在你的婚礼上把你抢走的坏女人吗。与其跟一个并不是自己最喜欢同时也并不是很想结婚的人结婚,在今后的几十年里互相折磨下去的话,那还不如快刀斩乱麻,趁早分开的好呢。那样对双方不是都有好处么。可是我认识你明明比中山小姐要早这么多,而且我的长相也不比她差吧……为什么你会先喜欢上她而不是我呢?这我可真是搞不懂啊。对此你能给我一个合理的解释么?”

    “怎么说呢……”伊达挠了挠头,道,“我想主要是因为当时对你的第一印象不太好吧。”

    “为什么啊?是因为我那天的发型……还是我的穿着很难看吗?”

    “都不是。主要因为那天你叫我斑马,而且还严重打击了我作为一个新人歌手的自信心。”

    “还真是个小气鬼呀~”

    “打击我没什么,最难忍是你随随便便就给自己不认识的学弟取外号。我当时不就是穿了一件条纹的衣服么,就算你不知道我的名字也可以叫我‘喂’,可你为什么偏生要给人取外号叫什么斑马啊。”

    “对不起啦~”

    “一句对不起就可以了么?”

    “呐,这样好了。”她说,“你看我现在身上不是也穿了件条纹外套吗,我那天不是叫你斑马吗,那你现在就叫回我一声‘母斑马’好啦,这样我们就算是扯平了,以后谁都不要再给对方取外号了。”

    “也不是不准你取外号啦……只是拜托能不能取个好听一点的外号,例如网上粉丝不是都叫我青书公子么,你也可以那样叫我呀。”

    “不要不要不要!那种意味不明的外号叫起来有什么意思,再说了戏里我们最后不是没有在一起吗,叫那样的外号多不吉利呀。”

    “那你叫我无忌,我叫你郡主吧?”

    “这个就更不要了,”她说,“无忌明明就是老师演的,而郡主则是明菜小姐所饰演的角色嘛。我们为什么要模仿别人呢?”

    “果然还是不要外号的好。外号这种东西,实在太容易给人添麻烦了。”

    “赞同。”

    “那个……”

    “嗯?”

    “我记得你刚才不是说,如果真的丢了工作,就让我养你一辈子么?我现在回答还来得及吗。”

    “我是有这么说过。”她说,“所以……你真正的回答是?”

    “养就养!不就是一辈子么,最多不过还剩七八十年而已也不是很长嘛。反正我这些年也赚了不少钱,既然你已经有房子了那我也就正好不用再买房子直接搬到你家去住就可以了。”

    “那……伊达君打算什么时候搬?”

    她笑着问。

    “幸子姐想我什么时候搬呢?”伊达笑着反将她一军道。

    “要我看……不如就等你料理完这次婚礼的善后工作以后再搬过来吧,这样也好避避嫌,省的落人话柄。”

    “你真的愿意收留一个像我这样的人到你的家里跟你一起去住吗?”

    “我既把你从中山小姐手中抢来了,就当然要对你负责到底呀。”

    “我们现在这样算什么?”

    “不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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