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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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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艳华来到烤肉店,小燕和冯世民已经点好了菜,正在等她。

    看艳华自己来的,小燕问:“老邓呢?”

    艳华说:“人家有局,说是会餐。”

    小燕开玩笑道:“还有局,准是跟女的喝酒去了,说啥你信啥。”

    艳华笑笑说:“愿意跟谁喝就跟谁喝,眼不见心不烦。”

    艳华不是心态好,而是觉着老邓不是那样人。她的处世哲学很简单,如果自己的男人是那样人的话管也管不住,人家铁了心的想跟别的女人,就是拉回来心也不在这,倒难受。与其这样不如不管,任其自由发展,真要被自己发现了那就各过各的,谁也不干涉谁挺好。

    真要是发生这样的事不用吵不用闹,都是成年人了,吵闹没用,也不用离婚。她需要的是一个安身的地方,一个家,能够平平安安的过一辈子就行。

    小燕现在过的很滋润。

    和冯世民在一起算是给自己找了个依靠,俩人在一起一个多月了,感觉挺好。冯世民性子柔和,对她不说是百依百顺吧,至少是不发脾气,很温柔。

    自己每天也没啥事,麻将社是不去了。老冯不喜欢打麻将,那就不打。以前去麻将社是一个人没意思,到麻将社时间能过得快些,还能解决吃饭问题。现在跟了老冯,那场合就不能再去了。

    她一直羡慕艳华,有个有能耐的老公,自己一天啥事没有,规规矩矩的在家当贤妻。现在这个愿望实现了,那就得规矩的在家待着。

    早上起来把饭菜做好,和老冯吃完饭出去溜达溜达,老冯要是有事她就回家当小女人,把家收拾干净立正的,没事了看看电视打发时间,到点的时候把饭菜做好,等老冯回来。这是一个居家女人应该做的事,以前是羡慕,现在自己过上了,就得这样。

    老冯所求不多,身边有个女人就行,给自己洗洗衣服做做饭,收拾收拾屋,俩人唠唠嗑,晚上睡觉有个暖被窝的。至于这个女人以前干啥的不计较,都是以前的事,跟现在没关系。吃的用的都不用女的花钱,这些自己拿,要是处的好还可以给女的钱花。

    到现在为止他对小燕是满意的,比自己岁数小,长得还好看,能说会道,虽然以前是麻将社的,名声不好,但现在跟自己,只要对自己好就行。

    叫他没想到的是小燕做一手好饭菜,整啥像啥,不次于饭店厨师。并且还会做,早上熬点粥,拌个小咸菜,蒸一笼馒头,吃的很好。中午会炒两个菜,炒的有味道,家常做法,比在饭店吃有滋味。到了晚上炖个菜,炒一个,拌一个,整的像那回事似的。

    每天晚上俩人都会喝两杯,其乐融融。人老了还求什么,这样的生活就挺好。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长处。小燕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甚至是被人瞧不起的。她也有自己拿手的东西——做一手好菜。这跟她母亲有关,她母亲是国营食堂的,倒没跟她讲什么要想留住男人的心先留住男人的胃这样富有哲学的道理,只是把自己做菜的手艺传给了她。

    她做的最拿手的是包子,得了她母亲的真传,吃过她做的包子没有不叫好的,吃一回想下回。只是这些年她的天份被埋没了,受过情伤的女人再不是发愤图强,再不是一蹶不振。

    她走的是第二条路。

    人呀,都有激情,就看能不能被点燃。要不然也没有浪子回头金不换这句话了。

    佛说回头是岸就是这个道理。

    现在和老冯在一起,小燕对生活的激情被点燃,以前的天份也被挖掘出来,开始从一个混迹社会边缘的女人向良家妇女转变。

    艳华、小燕、老冯他们三个吃得很开心,快到九点的时候吃完准备离开,在她们仨刚要起身的时候,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

    他们斜对面包房的客人也吃完了,推门出来准备要走。先出来的是一对中年男女,男的四十多岁,女的三十多,打扮入时,挽着男人的胳膊亲亲我我,一看就是一对非正常夫妻关系的铁子。在他们身后还是一对男女,女的漂亮妖娆,紧紧地挽着男人,出包房门的时候在男人的脸上亲了一口。

    这一切都落在了艳华、小燕和老冯的眼里,他们的位置正好看个清楚。

    艳华、小燕脸上的表情在第二对男女出来的时候凝固了——那个男人是老邓。

    老邓也看到了艳华。

    老谭检查完厨房到前面找张丽、李爽、周晓梅,准备和王红一起出去吃饭,没想到周晓梅下班就走了,说是有约,李爽孩子发烧,先回去了,张丽值班走不开。没办法,不是不找她们,是她们有事,只好和王红出去吃独食了。

    王红说想吃烤肉,于是老谭就领着她来了这家比较有名的烤肉店。很巧,他俩做的桌子就是半个小时前艳华、小燕她们坐的那桌。

    点了烤肉和两个小菜,炉子还没上来,俩人先就着小菜喝上了。

    “你儿子现在在他大爷那干啥?”老谭问。

    “学开车呢。”王红说。

    “学开车挺好。”

    “还行,先干着吧,十八了,也不愿在家待着。”

    “你老公干啥呢?”老谭问。

    王红瞪了老谭一眼,纠正道:“不是老公,是前夫,注意措辞。”

    老谭笑笑,看着眼前的女人想到了在滨海时的事。和王红的前夫干过两次架,还被其拿刀子捅过。干架不是因为和她好,完全是出于正义和当老大的对小弟的保护,没别的意思。

    一个男人为一个女人出头,男人可以不想别的,但女人会想。王红很感激老谭,并且从感激变成欣赏和喜欢。在她眼里老谭是个爷们儿,是个有担当的人。只不过生不逢时,认识晚了,要是相逢待嫁时一定嫁给他。

    她知道老谭有家有业,自己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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