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陈煜的旧识,辛苦你们了,这么照顾他。”
那开门儿的人干笑两声,不接丁当的话儿。
哪里当得起这一声照顾,明明是被他打怕了。
别看他喝了酒,但是揍起人来毫不含糊。关键是如今这守城门儿的,哪里有人能打得过他。不,这话说得实在是没有水平,别说是守城门儿的,怕那大将军元凯都不是他的对手。
将两人‘平安’送走,看城门的士兵们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出得城门,果然就见有座不大的土丘,比之山,只能算是个土丘了。
也不知陈煜口中的山是不是这个。
不过若是这个也好,起码没有什么生命危险。这种土丘撑死了也不会有那个什么大型动物的,最多有个野鸡野兔。
人家都说,喝醉了的人是最真实的,丁当想着说不定陈煜是有什么穴居人的潜质。不然也不会大晚上的有房子不住想到山上去。
看那守城门的人,这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毕竟那个‘又’字,丁当可是听得清清楚楚。
也不知这是个什么癖好,亦或是他当了将军之后也并不开心,家里的日子过得并不像想象中那么如意。
丁当暗自猜测。
终于,看着陈煜梦游一般将丁当带到那小土丘儿,又七拐八拐地将丁当带到一堆柴禾跟前停下。
看得丁当不明所以,好在并未让丁当多加揣测,陈煜便已然揭晓了答案。
只见他将堆柴禾移开,露出一片洞内乾坤来。
丁当讶然,果真是穴居人。
走进去一看,丁当竟发现,里边就连火把都是现成的。
黄晕的光照着洞内,一片温馨。稻草结把放在被火光映黄的墙壁上,格外漂亮。
石床,铁锅,应有尽有。
他竟是一直住在这里的!
丁当只顾着惊讶,却冷不防被陈煜带到石床上去了。
那石床上铺的是旧的不能再旧的兔毛儿。
其上还放着一个雪白的狐狸大衣。
看那款式和大小,竟是给十来岁的孩子穿的。
初识丁当那年,陈煜那件没有送出去的礼物哈,原来竟一直留到了现在。
只见陈煜也发现了那件大衣,一把将其扯在手里。
便给丁当披上了,“丁当,娘子,冷。”
丁当下一刻便扑在了陈煜的怀里,泪就这样流了下来。
不知什么时候丁当就这样靠着陈煜睡去了。
直到半夜,陈煜的酒醒了,人也醒了......
熟悉的山洞,熟悉的一切唯独多了个不熟悉的人,躺在自己的怀里,却是记忆中的味道。
记忆中的味道?!!
陈煜大气都不敢喘一口,如今陈煜也不是当初的毛头小子了,看着熟睡的丁当,便想起了传说中的人皮面具。
揭下来!
从未见过这种东西,更别说揭下来,简直是无从下手,凭借着记忆中的味道,便断定他是丁当,是不是过于鲁莽了?
只是刚刚怀里传来的柔软的触感,此她非彼他。
记忆中虽然自己喝多了,然而却因为某些原因,自己的神智还是很清醒的,毕竟已经习惯了。
说了那么多话,自己还认不出来,实在有违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