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掩映,密林之中,扬州城郊的官道上,数条身影自丛丛树影间,御马飞驰而过。为首的是一个身穿玄色锦衣的男子,二十年岁,面庞端正,正是大魏晋远侯身边最为得力的干将,杜桥,杜领队。
而其身后,众侍卫围拢之间的,一身藏青色窄袖锦衣的年轻俊朗男子,此时从容控马,凭风而驰,正是大魏晋远侯,轩辕临。大魏朝中最为年轻有为的一个,十九岁袭爵封将,大破回鹘,如今更是六部九卿中最不可或缺之人。
此次,晋远侯南下苏州调查刺史之死,一切从简。近身侍卫只带了十余人,轻车简从跋涉于山林间,有快马加持,不足十日,已接近扬州城了。
马蹄铁踏过黄叶,沙沙作响。杜桥御马在前,先行探路,绕过山石转角,见下边有农田阡陌,零星几户人家已升起炊烟袅袅了,而不远处断崖下正设有一家驿站。他转头对轩辕临道,
“侯爷,下了断崖就是扬州城郊了,那边有个驿站,我们稍作休息,宵禁前必能入城。”
自燕京至此数十里,每三十里设驿站一处,以供马匹休息。虽说九月流火,可越往南走,天气也愈来愈热。奔袭下来,众人皆是满头飞汗。轩辕临转头看了看身后,见众马匹亦是鼻息粗重,确实是不得不休整了,于是便也点头。
十数人纵马下崖,向驿站奔去。小驿的掌柜立刻迎出来,使唤人帮他们歇马。
离了侯府,轩辕临倒也不是个时刻讲求规矩的人,他叫了茶水酥酪,一众人下马休整。
一个穿着玄色衣袍的小侍卫,几乎是从马上跌下来的,她眼角尖尖的,此时已廖无神韵,眼底甚至还有一团乌青,连带着那颗嫣红的朱砂痣都失了颜色,此时面容苍白挂着微微一层薄汗,嘴唇发青,下颚更是瘦削,鬓发也挂在脸颊边上,狼狈不堪。
正是曾经的神鹰阁那个三级谍者,如今晋远侯身边的新晋带刀小侍卫文徽行,化名邢闻。
文徽行不是没骑过马,也不是没长途骑过马,但是绝对没有像这样十天半个月待在马上。她心中叫苦连连,曾几度趴倒在马背上几乎昏死过去。
如今她终于下了马走在泥土地上,脚却已经软了,仿佛自己仍坐在马上,飘飘乎如飞在云端。一旁的桐枫看她头重脚轻的模样,赶紧伸手扶住,
“小邢啊,你还行不行啊。”
文徽行只觉得大腿被马背磨得生疼,脚底板发酸,她到底还是个少女,体力上还是比不过男人的,如今整个身子仿佛都已经不是她的了,但也只能苦笑,
“我没事,刚才过断崖时,有点恐高而已,坐一会就好了。”
大家一起迈进驿站坐下时,她已全然顾不得形象,当即便就着茶碗痛饮了两大碗,顺便还跟身旁的桐枫赞扬了两句,这个茶碗比滁州驿站的好,这个大。
轩辕临取了块白素布拭了拭额角的细汗,又端起茶碗喝了半碗茶,他在一旁围在一起喝茶的那一群侍卫身上扫视了一圈,最终将目光停留在了那个面色苍白的瘦弱小侍卫身上。
她正捧着茶点,边大口吃着边笑呵呵地跟一旁几个侍卫聊天,混得相当不错的样子。一双眼睛虽然略显憔悴,但仍旧四处张望着,很不消停。
轩辕临示意杜桥侧身过来,与他耳语了几句,杜桥便应声起身向停放马匹的地方走去,从马身上的小箱笼中取了一小摞白布包的药贴,分给所有人。
轩辕临放下茶盏起身,面容仍是平静无波的模样,他向着众人道,“连日奔袭,难免磨损肌肤,此种药膏可消弭疼痛。时候也不早了,我们走吧,在扬州城歇一晚,明日启程,不出三日便能到苏州了。”说罢,理了理衣襟站起身。
文徽行也放下茶碗,望着身姿挺拔的轩辕临,奔袭劳累尚不能给他的眉宇增添任何倦怠神情,气度优雅沉稳,竟还如此体贴下属,仰望间只觉得心中漫起些许暖意来。
她怔怔望着时,却听到旁边一个大哥喜笑颜开,手中捧着膏药,
“当了多少年的糙爷们儿了,今日也精细了一回。”
那大哥是随行侍卫里最憨厚的,大家都叫他大木,但文徽行听着他的话心里别扭,她可是个姑娘家啊,但也只好白了一眼那个大哥,有点尴尬地将膏药收紧袖中,却似乎听到耳边一声戏谑的轻笑。
抬头看过去时,却只看到轩辕临蓦地转开眼,留给她一个俊朗的侧脸。
她瘪了瘪嘴,知情人士有什么可笑的嘛!她又摸了摸袖中那块白布包的药膏,随行侍卫都是男子,都是身经百战历练出来的,马上奔袭不是难事,需要这药膏的,恐怕就是她一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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